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

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

### 意定监护与遗赠抚养协议详解

在现代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当他们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作为两种重要的法律制度,为此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意定监护制度

标签: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时,通过书面形式预先选定监护人,并与之签订监护协议,当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要素包括主体资格、意思自治、书面形式、监护合同、监督机制、优先性以及生效条件。具体来说:

1. 主体资格:意定监护制度的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有权在意思能力健全时,自主决定自己的监护人。

2. 意思自治:意定监护制度强调被监护人的自主选择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最信任的人或组织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3. 书面形式:意定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以确保协议的明确性和法律效力。

4. 监护合同:意定监护协议确立了被监护人与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监护人需要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 监督机制:意定监护制度包含监督机制,以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6. 优先性:意定监护通常优先于法定监护适用。这意味着,当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人将优先于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7. 生效条件:意定监护协议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生效。这确保了被监护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得到监护人的支持和照顾。

二、遗赠抚养协议

标签: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由遗赠人(被扶养人)与扶养人(受遗赠人)之间签订,约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而遗赠人则将其财产在去世后赠与扶养人。

遗赠抚养协议的核心要素包括主体限制、双方法律行为、有偿性、诺成性、书面形式、优先适用性、明确的权利义务以及公证与见证。

1. 主体限制:遗赠人必须是公民,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这意味着,遗赠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那些非法定继承人的扶养人,以换取他们的照顾和扶养。

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相关问答

  • 1、遗赠扶养协议与意定监护
  • 2、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
  •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 4、遗赠扶养协议和成年意定监护的区别
  • 遗赠扶养协议与意定监护 (一)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 遗赠扶养协议 是以 遗嘱 的形式设立的。 第二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相结合。 第三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且附义务的。 《 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 监护人 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 (二)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1.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 遗赠扶养协议 是以 遗嘱的形式 设立的。 2.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 3.受益主体不同:意定监护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 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人)。 4.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三)

    优质回答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遗嘱、遗赠与遗嘱信托均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从性质上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和意定监护协议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达成合意,从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2、生效时间不同:遗嘱和遗赠均是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要件,但是,遗嘱的受益人除非明确表示放弃接受遗产,否则视为接受;而遗赠的受遗赠人应当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相结合,即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抚养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无需再表示接受遗赠,但是抚养人的权利需要等到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实现。遗嘱信托的生效需要同时满足遗嘱生效和信托生效两个要件,即同时满足立遗嘱人死亡和受托人承诺信托时才成立并生效。立遗嘱人设立信托遗嘱的同时,一般还要签订遗嘱信托协议以及管理信托遗产、处理信托事务的授权委托书。意定监护协议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同时,一般还要签订管理财产或者处理相关事务的授权委托书。

    3、受益主体不同:遗嘱的受益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遗赠的受益主体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抚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信托的受益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

    4、是否为有偿不同:遗嘱、遗赠属于无偿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遗嘱信托中的受益人是无偿的,但是立遗嘱人和受托人之间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5、功能不同:遗嘱的功能是为了预防法定继承人之间因为争夺遗产而出现纠纷。遗赠的功能是为了预防法定继承人、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之间因为争夺遗产而出现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的功能除了为了预防纠纷外,更多的是解决立遗嘱人的生养死葬问题。遗嘱信托的具体功能可以归纳为:避免后人遗产纷争、替代遗嘱优化遗产分配方式、增强遗产规划的可变性与个性化、使财产避免破产法影响、对所负担供养者作适当生活或教育上安排、合法地避免缴付高昂遗产税等。意定监护的功能在于保障当事人在世时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晚年赡养及死亡后的丧葬事宜。

    6、效力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或者遗赠。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

    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是否一定要子女:

    1、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不一定要无子女。

    2、【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综上所述,遗赠扶养协议和议定监护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一样,生效时间不一样,受益主体不一样,起到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另外就是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协议,而意定监护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意定的监护人也不一定就是遗产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赠扶养协议和成年意定监护的区别 (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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