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今年68岁交通事故颅脑外伤评残十级伤残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医疗费和其它费用
- 2、如皋农户五十八岁男性车祸,我方电动车,对方小矫车,事故认定同等,住院四十二天,医药费77720元,
- 3、伤残可以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也按伤残等级比例。从定残日还是事故日计算,不满一月咋认定?
- 4、被电动三轮车撞了,导致尾骨骨折,盆骨错位,医生说让在家保守治疗,家里还有俩宝宝,其中一个宝宝还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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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8岁交通事故颅脑外伤评残十级伤残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医疗费和其它费用 (一)

贡献者回答医疗费:以具体费用为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交通费:500-2000元
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23338.6元
鉴定费:依具体费用为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10%
农村标准:834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10%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18-实际年龄)÷2]×10%
农村标准: [8343.5 ×(18-实际年龄)÷2]×10%
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如皋农户五十八岁男性车祸,我方电动车,对方小矫车,事故认定同等,住院四十二天,医药费77720元, (二)
贡献者回答伤残赔偿金按所在地全省农村居民纯收入/年乘以20年乘29%。精神损失费主张20000元左右,伙食费50元/天。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或实际收入的按50元/天/人计算。如果老人家健在且超过60岁也可以计算抚养费,具体计算方式为以二十年为基数,60岁加一岁减一年75岁按5年计算。其标准为全省农村居民人圴年消费性支出/年乘老人家(如60岁就是20年65岁就是15年,另有小孩未满18岁的也有)的年数再乘以29%除以你本人兄弟姐妹人数。鉴定交通车损以发票为准。计算出上述金额后简单的一种算法就是:(上述费用-121000元)乘以50%加121000元。基本得出你方的赔偿金额。
护理费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有关,我们云南一般是80元/天;误工费与前一年的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和农民前一年平均收入有关;文中你没有提到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大略看一下,整个案件的费用没有18万左右下不来,仅“十级”伤残补助就很高了。小骄车一般都有保险,人家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你的电动车如果没有保险,得全部由自己承担,很同情你。(当时定责的时候应该找找人,让机动车多承担些责任,你再背后补尝点给机动车司机都是划得来的),你的承担部分按同等责任当然是一半。
所有费用的一半吧
伤残可以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也按伤残等级比例。从定残日还是事故日计算,不满一月咋认定? (三)
贡献者回答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从定残之日起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八条对人身损害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作出了规定,但是,该规定未明确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开始之日,司法实践中一般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一、符合立法的价值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一个整体的处理人事损害的解释,法条之间应环环相扣。第二十五条对残疾赔偿金明确规定从定残之日起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它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同样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一种财产损失。对相同财产性质的赔偿,同一部法律解释明确了一个计算起始标准,根据法律的相同精神,被扶养人的计算起始应该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起始时间相同。这样有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符合立法的精神。
二、防止重复计算当事人的损失
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评残之日期间,伤者可以向法院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从事日常经营活动,因此造成的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赔偿。误工费即补偿受害者收入的减少,假使事故未发生,受害者也只能以收入的多少来尽扶养义务。因此,支持受害者的误工费损失,即支持了受害者事故发生之日至评残之日的损失,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就应从评残之日起计算。
三、定残之日起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依据伤残鉴定报告,而从事故之日起计算没有依据,也不具操作性。
伤残鉴定是科学量化受害人因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伤残鉴定是受害人民事救济、要求赔偿的依据,但是此鉴定报告不具有溯及力。退一步讲,如果被扶养人生活费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那么如果伤残鉴定结果未出来,或当事人在伤残鉴定前来主张,那么法院将没有赔偿标准作为依据来计算,这会导致不具操作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被电动三轮车撞了,导致尾骨骨折,盆骨错位,医生说让在家保守治疗,家里还有俩宝宝,其中一个宝宝还在母 (四)
贡献者回答受害人还要评残才能知道最后赔偿多少,最下面的方式是所有伤残最低一级十级可以参考。
这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必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受害人还要评残,还有因评残必须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模式。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以具体费用为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交通费:500-2000元 因伤致残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最轻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可以参考。
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23338.6元
鉴定费:依具体费用为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10%
农村标准:834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10%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18-实际年龄)÷2]×10%
农村标准: [8343.5 ×(18-实际年龄)÷2]×10%
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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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海A | 来自团队:大杂烩 | 十六级 率96%
擅长: 生活 社会民生 电脑/网络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评残后孩子抚养费计算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格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