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看小孩还要给抚养费吗

不给看小孩还要给抚养费吗

介绍:

在探讨家庭关系和法律责任时,“不给看小孩还要给抚养费吗”这一问题常常成为关注的焦点。这一议题涉及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探视权与抚养费支付之间的复杂关系。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明确法律对此的规定,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不给看小孩的法律背景

在探讨是否应支付抚养费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不给看小孩”这一行为的法律背景。这通常涉及到离婚或分居后的父母探视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使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他们仍然有权利与孩子保持联系,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

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接下来,我们转向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的离婚或分居而免除。因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以确保孩子在经济上得到充分的支持。

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不给看小孩与抚养费的关系

现在,我们回到原问题:“不给看小孩还要给抚养费吗?”从法律上讲,探视权与抚养费的支付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即使一方拒绝探视,也不影响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样,支付抚养费也不应被视为获得探视权的条件。这两者都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应当分别对待。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就探视权和抚养费的支付达成协商,那是最好的结果。这有助于减少冲突,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但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四、注意事项

在处理不给看小孩还要给抚养费的问题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1. 法律程序:如果双方无法就探视权和抚养费的支付达成一致,应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2. 证据收集:在提起诉讼前,双方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诉求。

3. 尊重法律判决:无论法院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双方都应尊重并遵守,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 沟通与协商:尽管法律程序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双方仍应积极寻求沟通和协商的可能性,以达成更加和谐和满意的解决方案。

不让看孩子还管我要抚养费 (一)

贡献者回答不让看孩子还管我要抚养费怎么办?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是很重要的,而且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不美好。下面是如何处理不让看孩子还管我要抚养费的问题。

1. 抚养权问题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不给都是不可以的。前者侵害了探视权和孩子获得被爱的权利,后者则是对被抚养人的经济利益侵害。如果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拒不执行,严重的有可能获罪。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 探视孩子必须遵守的条件

1) 事先协商好探望孩子的时间

即使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须要在抚养方与孩子都有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事先和抚养方协商好探望的时间,否则如果贸然而去,抚养方有权拒绝探望。但是非抚养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数天,或者带孩子出去旅游,这必须要征求抚养方的同意,否则抚养方可中止探望权。

2) 无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

非抚养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犯罪在身、吸毒、赌博、虐待孩子等行为,抚养方可以以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理由拒绝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已经中止,非抚养方可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

3) 孩子自身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拒绝另一方探望,那么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权,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随便中止探望权,但是要结合孩子自身的成长情况,如果有确定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探望孩子是父母的权利,任何人不可随意剥夺,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因此不能不让对方看小孩,对方也不能因此为由而不给抚养费。对于不让探望孩子的情况,可以私下协商,或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

3.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支付

第一,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视权力,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

第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力,其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力,其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能不能拒绝支付呢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的确是不对的行为,但是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实际问题中遇到这样的困扰时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得到更为有效的法律支持。

离婚了,小孩不让妈妈见,抚养费要出吗 (二)

贡献者回答首先,必须明确的说明一点,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依法探视孩子的权利。对方有配合的权利,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其次,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的理由。因为,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如果一方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那么另一方也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不给看小孩还要给抚养费吗,维格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