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的处理方式:法院仍应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继续审理,且此过程中,要审查证据是否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确实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 无法 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 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何判离? (二)
贡献者回答起诉离婚 是指夫妻双方无法在 财产分割 或是 子女抚养权 方面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的程序。对于第一次 诉讼离婚 没成功的,需要六个月后才能申请第二次诉讼离婚。但是无论第几次起诉, 离婚 的判决条件都是夫妻之间是否感情破裂,如果夫妻一方掌握了感情破裂的 证据 ,如 家暴 、外遇不良嗜好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 婚姻法 》(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一、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而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我国离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进步。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 婚姻家庭 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 的。 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和好,可继续生活,如坚持离婚,可办理 离婚登记 ,如果经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法院叛离需要原告有充分的理由及证据证明被告不符合做丈夫(妻子)的条件,确实已感情破裂,无法再一起生活。
男方死活不离婚二次起诉可以判不 (三)
贡献者回答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第二次起诉并不一定会判离婚。
只有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另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才会判决离婚。
但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第二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再等待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一、诉讼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2)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3)遗弃: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是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
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如果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当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再度出现时,夫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如果双方仍然决定要维系婚姻关系,那么夫妻双方应当到登记机构去办理婚姻恢复手续。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除非双方一致确认分居事实,否则,须提交分居证明,如居委会出具的未居住证明等,但现实获得可能性不大。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难以治愈,需要医学证明);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非发生出轨行为,法院即判离婚,还有经教育的机会,因此,即使证明一方出轨,一次不判离的可能性很大);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①起诉状;
②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④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②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③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婚姻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审判人员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法庭上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诉讼活动。
(2)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己方的观点,驳斥对方的观点,相互进行言辞辩论的诉讼活动。
(3)法官主持调解: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4)调解无效、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的审理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案件复杂可以延期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再等待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诉讼离婚胜算有多大 (四)
贡献者回答第二次诉讼离婚胜算的判定,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离婚的;
2、如果法院不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般不会判定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会在开庭3日前告知的;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应该到庭,除非向法院提出不出庭的申请,是否容许法院决定;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二次起诉离婚如何处理,维格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