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属于谁 离婚冷静期买房怎么分
- 2、离婚冷静期财产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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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属于谁 离婚冷静期买房怎么分 (一)
贡献者回答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可以事先约定房产的归属。具体分析如下:
离婚冷静期买房归属: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冷静期仍然在婚姻存续期内,这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归属,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双方共同所有的。
离婚冷静期买房分割:
协议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法院判决: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重点内容: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仍处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在此期间购买的房产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慎重考虑房产购买及归属问题,并可以事先进行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
离婚冷静期财产共有吗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共有。这个时候还属于婚姻存续期内,如果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在离婚冷静期买房属于谁 离婚冷静期买房怎么分——离婚冷静期财产共有吗,维格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