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解释 (一)

答两高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解释要点如下:
数额认定标准:数额较大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各省可依经济状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数额巨大为3万元至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30万元至50万元。行为认定与情节考量:行为方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对方交付财物;二年内敲诈勒索3次,即便单次未达“数额较大”,仍可定罪;若存在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敲诈勒索,或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加重情节,酌情从重处罚。定罪与量刑衔接: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殊情形处理:敲诈近亲属财物并获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犯罪的应酌情从宽;被害人对敲诈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从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提供信用卡等帮助的,以共犯论处。与其他界限:与治安管理处罚的界限在于,未达“数额较大”且无多次敲诈等情节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5 - 15日拘留,可并处500 - 1000元罚款;为索取合法债务使用威胁手段,一般不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实际取得财物为既遂,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可能认定为未遂,量刑时从轻或减轻。
具体案件需结合地区标准、行为情节综合判定,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二)
答《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全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全文共九条,自2013年4月27日开始施行,是对《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如何理解与适用出台的配套司法解释。同时,于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废止。
该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刑法》第274条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的解释
其中,“数额较大”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数额巨大”为3万至10万;“数额特别巨大”30万至50万。
另外各地可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该规定数额的幅度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如海南省确定的标准分别为“数额较大”,以15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5千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25万元为起点。
二、对敲诈勒索罪入刑标准、量刑标准的解释
敲诈勒索罪虽然为财产类犯罪,但是在财产数额未达到入刑标准或其他量刑标准时,具有相应情节的也可以视为达到入刑标准、相应量刑标准,主要分为:
1、以入刑数额标准的50%确定,或以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标准的80%,同时具备以下情节之一的,即可认为达到入刑标准、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标准: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1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具有多次敲诈勒索的情节,及2年内敲诈勒索3次的,达到入刑标准。
3、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三、达到敲诈勒索罪入刑标准,但可以不起诉、免除刑事处罚的解释
对于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入刑标准,依法应当起诉、追究刑事处罚的敲诈勒索犯罪,如果行为人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并具有法定情节的,可以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可以不起诉,法院在审理时可以判决免除刑事惩罚,主要为: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如自首、立功、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如未遂、中止犯等。
四、对敲诈勒索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从宽处理的解释
1、一般如果是勒索敲诈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不认为是犯罪;即使是认定为犯罪的,也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2、如果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即使是构成犯罪的,也可以酌情从宽处理。
五、对敲诈勒索行为判处财产刑的解释
凡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2千元、敲诈勒索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获得财物的,也应当在2千元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相关司法解释 (三)
答关于敲诈勒索的最高法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法规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罪,维护公共及私人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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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以及特殊案件的处理规则 (四)
答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威胁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特殊案件的处理规则依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威胁手段:通过暴力、精神威胁或其他手段,足以引发对方恐惧,迫使其交付财物。这种威胁可以是对被害人本人或其关联人的威胁。 三角恐吓:被胁迫者并非财产的直接受害者,但拥有处分权。即使未实际造成恐惧而交付财产,只要威胁行为已开始,财产转移登记或实际支配即视为敲诈勒索。
二、量刑标准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考虑:量刑时会考虑犯罪数额、犯罪手段、犯罪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三、特殊案件的处理规则 碰瓷行为:区分诈骗和敲诈勒索的关键在于行为的暴力程度和非法要挟的性质。若涉及暴力威胁,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上访时的敲诈勒索:需考察行为人是否有合理诉求,缺乏合理性则可能构成犯罪。 三角敲诈勒索涉及政府:若以政府财产为对象,根据威胁的性质和恶害程度,可能分别定罪于盗窃、敲诈勒索或更严重的罪名。 冒充警察的敲诈勒索:需根据情境判断是否同时触犯其他罪行,如抢劫。 行使民事权利的胁迫行为:一般不被视为犯罪,除非涉及特殊利益保护或超出合理界限。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以及特殊案件的处理规则均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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