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给受害人什么法律文书?

最佳答案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会给受害人立案决定书。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受害人或报警人报案后,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受理初查,并在三日内拿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给受害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依法立案的,应当给受害人出具立案决定书。
2021刑事立案量刑标准规定?
最佳答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1、存在犯罪事实,即案件已经被受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犯罪。这种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推测。有证据证明,不是没有根据的。2、刑事责任有待调查,即犯罪嫌疑人因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惩处。如果他的行为仅构成犯罪,并且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3、属于其自己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格律网希望刑事立案后给受害人什么法律文书?,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