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条原文及基本解读
- 二、关键词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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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司法解释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是保护公司利益不受内部人侵害的重要法律规定,它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本文将详细探讨该法条的司法解释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法条原文及基本解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原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条是对公司内部人员利用其特殊地位和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限制,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关键法条。
二、关键词详细解释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标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即便出资额或持股比例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但如果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样视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则是指虽非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其特殊的地位,往往能够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手段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特别强调了他们的法律责任。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标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成员,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监事则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监事会成员,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高级管理人员则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对他们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3.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标签: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利用这些关联关系,他们可能通过关联交易、资金转移等手段损害公司的利益。
如某公司董事将其控制的企业作为公司的供应商,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公司出售产品,从而从中获利。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4. 赔偿责任
标签: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不仅是对公司经济损失的补偿,也是对不当行为的法律制裁。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司发现其内部人员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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