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作为执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至关重要。这一标准涵盖了建设规模、选址规划、房屋建筑及用地指标、建筑设施等多个方面。为了确保拘留所能够安全、有效地履行其职能,相关标准对拘留区的功能划分、行政办公区的设置、安全设施的配置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适应各地实际情况,建设标准还充分考虑了地域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力求做到既符合实际需求,又节约资源。这些建设标准为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 1、拘留所建设标准是什么
- 2、拘留所和看守所有什么区别
- 3、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 4、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 设置和保障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拘留所建设标准是什么 (一)

答拘留所建设标准,关乎拘留所运行效率与质量,以及被拘留者的权益保护。按照规定,拘留所应明确划分拘留区与行政办公区等核心功能区域,确保拘留工作与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拘留所必须依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武器、警械,以保障拘留所的安全与秩序。同时,还需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与消防等装备与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与保障被拘留者的安全需求。
拘留所的运行经费,须列入本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拘留所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拘留所建设与运营的重视与支持。
拘留所建设标准的明确,不仅对拘留所的物理环境、设施配备及财务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对拘留所的管理与服务提供了指导与规范,对于维护拘留秩序、保障拘留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拘留所和看守所有什么区别 (二)
答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区别。一、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六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设置拘留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第七条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第八条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三)
答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安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主管本系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第四条拘留所应当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第二章设置和保障第六条拘留所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按照政府机构序列设置。
拘留所的设置或者撤销,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者撤销拘留所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设置若干拘留所,集中收拘所辖区、县、市、旗的被拘留人。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辖区域内不具备执法条件的拘留所可以责令其停止收拘被拘留人。第七条拘留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拘留所。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设置的拘留所名称为XX铁路(交通、森林)公安局(处)拘留所,公安边防部门设置的拘留所名称为XX公安边防总队(支队)XX拘留所。第八条拘留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政治委员或者教导员。第九条拘留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收拘、管教、监控、巡视、技术、财会等民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等参与、协助拘留所的综合文秘、教育培训、心理矫治、医疗卫生、监控技防、警务保障等非执法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聘用一定数量的工勤人员从事拘留所勤杂工作。第十条拘留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第十一条拘留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备武器、警械、交通、通信、信息、技术防范、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应急处置、心理矫治、生活卫生、医疗、消防等装备和设施。第十二条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第三章收 拘第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拘留审查、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以下统称拘留决定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审查决定书、恢复执行拘留决定书、遣送出境决定书、驱逐出境决定书或者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
异地收拘的,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和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收拘被拘留人。
拘留所收拘异地办案机关临时寄押被拘留人的,应当经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相关寄押证明收拘。临时寄押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铁路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交由铁路公安机关所辖拘留所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就近交铁路沿线地方公安机关所辖拘留所执行。第十四条收拘时,拘留所应当查验送拘人员的工作证件和法律文书,核实被拘留人的身份。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 设置和保障 (四)
答拘留所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按照政府机构序列设置。拘留所的设置或者撤销,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设置若干拘留所,集中收拘所辖区、县、市、旗的被拘留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辖区域内不具备执法条件的拘留所可以责令其停止收拘被拘留人。
拘留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拘留所。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设置的拘留所名称为XX铁路(交通、森林)公安局(处)拘留所,公安边防部门设置的拘留所名称为XX公安边防总队(支队)XX拘留所。 拘留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政治委员或者教导员。拘留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收拘、管教、监控、巡视、技术、财会等民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等参与、协助拘留所的综合文秘、教育培训、心理矫治、医疗卫生、监控技防、警务保障等非执法工作。公安机关应当聘用一定数量的工勤人员从事拘留所勤杂工作。
拘留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拘留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备武器、警械、交通、通信、信息、技术防范、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应急处置、心理矫治、生活卫生、医疗、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扩展资料
2012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6号公布《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设置和保障,收拘,管理,生活卫生,通信、会见、询问,请假出所,教育,解除拘留,附则10章7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拘留所建设标准。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格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