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关于死刑的执行方式,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就目前而言,许多国家在执行死刑时会采用枪毙或注射这两种方式,具体选择往往取决于法律规定与人道主义考量。而对于“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这一问题,其实质并不在于执行方式的差异,而是死缓带给犯人及其家庭的漫长等待与心理煎熬。死缓意味着生命虽暂得保留,却要在不确定的未来中承受无尽的恐惧与希望交织的痛苦。

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一)

死缓为什么比死刑可怕

贡献者回答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简称为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同为死刑范畴。死刑缓期执行比死刑立即执行更可怕,这个说法是不科学的,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有可能将死刑变为25年的有期徒刑。相比较死刑立即执行而言,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基本意味着被告人不会被剥夺生命权。由此可知,死缓比死刑立即执行更轻。

一、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等;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程序不同: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是不被执行死刑等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执行死刑有什么限制

1、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法律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死缓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又在是否实际执行的环节上留了一线生机,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均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即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适用死缓的基本条件;

2、所谓“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刑法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法律实践,通常是指犯罪后自首、立功或有其他法定从轻情节的;在共同犯罪中罪行不是最严重的;因被害人的过错导致被告人激愤犯罪或者有其他表明容易改造的情节的;有令人怜悯的情节的;有其他应当留有余地的情况。由于死缓不是独立刑种,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故判处死缓会出现不同结局;

3、根据相关法律中的条例规定,对于死缓犯,有三种处理结局:其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其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2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换言之,死缓判决确定之前的羁押时间不计算在缓期2年的期限之内,缓期2年届满后至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前的关押日数,则应计算在减刑之后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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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从一审被判死刑到执行死刑会经历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从一审判完到执行死刑,一般中间有上诉引起的二审,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时间快则一年,慢则接近两年。

我们国家的刑法原则包括上诉不加刑。所以一般的刑事案件被告都会上诉。对于一审判了死刑的人来说,上诉则意味着多了一个二审程序,最起码可以多赖个三个月到半年。有的复杂的案子,可以多赖一年。

接下来还有死刑复核程序,这个由最高法院的法官做。这些法官觉得有必要,还会提审罪犯。所以这又是半年到一年时间。

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一般对自己的案子早有心理准备。在一审判决后,除了少部分心怀侥幸之外,大部分都会逐渐接受现实,等着死刑执行命令下达。当然了看守所也会额外关照这些死刑犯。

从一审判死刑后,有条件的都会上死刑床,也不是什么大字形,会配几个罪行轻的,能说会道的陪着,总之死刑连自杀的,伤害他人的条件都没有,这辈子伸下了懒腰了,包括宗教开导,吃拉都是轻罪犯人的事。

二审判决死刑下来后,案件基本已经定型,采取一审判决后的手段方法,因人而宜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嫌疑人对最后结局早已心知肚明,避免受到更多惩罚,老老实实吃喝等死,毕竟失去自由被加带戒具,死刑犯或许侥幸还存在对法律更改政策变化出现转机,也有许多案例譬如经济类侵财类也不少改判记录。总之,死刑犯从被抓时起经过前期起诉到一审二审至到终审虽然心理会有变化,对结局每个人表现也不同,绝食自杀冲监闹狱,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但对最终难逃被执行死刑结局已经无奈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接受。

现在死刑是枪毙还是注射?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都可以。国家现行死刑的执行方式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执行。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死刑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格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