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个人非法放贷 (一)

答个人非法放贷通常指的是个人或未经合法许可的机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服务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可能构成犯罪。个人非法放贷的典型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
2、校园贷
面向缺乏风险意识的在校学生放款,准入门槛低,对还款能力和资金来源不做审核,导致借款人陷入债务困境。
3、现金贷
以额度小、周期短、无抵押、流程快、利率高等特点吸引借款人,但实际利率往往非常高,且可能伴随暴力催收。
以下是非法放贷的立案标准:
1、次数标准
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即构成经常性放贷。
2、利率标准
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
3、数额标准
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
4、违法所得标准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
5、放贷对象数量标准
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
6、严重后果标准
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此外,如果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接近上述标准的80%,并且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的,也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放贷,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标准:
1、违法性本质
(非法放贷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放贷行为)
2、营利目的
非法放贷行为通常以营利为目的,即放贷者旨在通过放贷活动赚取利润。
3、频发性操作
非法放贷行为具有重复性和持续性,具体表现为在两年内至少进行十次放贷。
4、对象广泛不特定
非法放贷面向社会大众,不论个人或单位,不预先限定接收贷款的具体群体。
5、严重后果或高额利息
非法放贷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如实际年利率超过法定上限36%,或对借款人造成人身伤害或心理创伤等极端负面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套路贷立案标准 哪些钱不用还 (二)
答法律分析:套路贷立案条件是,套路贷诈骗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也就是达到三千元。构成诈骗罪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套路贷立案标准 (三)
答一、套路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1、套路贷立案标准是达到三千元。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套路贷如何处罚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套路贷怎么判刑_套路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
答套路贷一般作为诈骗罪来判刑,其立案标准通常依据诈骗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判定。
判刑情况: 罪名:套路贷一般被视为诈骗罪,根据诈骗的金额、手段、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 案例:例如,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涉套路贷犯罪案件中,17名被告人因实施套路贷行为被分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及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 行为性质:套路贷行为往往涉及虚构借款事实、隐瞒真相、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垒高债务等诈骗手段。 后果严重性:套路贷行为往往导致被害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如被害人辍学、自杀、唯一房屋被变卖等严重后果。这些后果的严重性也是立案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
重点内容:套路贷是一种严重的金融诈骗行为,其判刑和立案标准均依据诈骗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判定。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和判决。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维格律网关于套路贷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