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的城乡结合部,曾有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恶魔,他就是王万明。这个被冠以“变态色魔”称号的男人,用其残忍的手段和扭曲的心理,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悲剧。他的一生,竟致使21人死亡,这个数字背后,是多少家庭的破碎与绝望。今天,我们要讲述的,就是这位恶魔的伏法记。从王万明的早年经历到他的累累罪行,再到最后的审判与归途,每一个细节都让人震惊不已。那么,王万明后来到底怎么样了?让我们一起揭开这段尘封的历史。

陕西“变态色魔”王万明伏法记:一生致21人死亡,后来怎样了? (一)

陕西“变态色魔”王万明伏法记:一生致21人死亡,后来怎样了?

最佳答案1957年,一个婴儿摔倒在地,伴随着孩子的哭声,亲人的笑声,为他取名为王万明,意思是光明、开明、光明。谁知道呢,在他们成长之后,会做出违背亲人期望的事情,愿意下地狱,变成吃人的恶魔。他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是陕西历史上最大的连环杀手。他的名字是王万明,他伤害了51名妇女,其中21人死亡。

1981年,王万明,因为侮辱他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表现良好而被判监禁。然而,谁能想到,给了这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王万明不但没有抓住,反而愈演愈烈,再一次给了魔鬼,刑期增加到了19年。以为他能在监狱里忏悔,但谁能想到魔鬼会逃跑,消失。他在互联网时代躲了12年,连续犯罪,毫无悔意。他于1986年越狱,消失了5年,然后再次出现在西安阎良区的一个果园里。

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寡妇,娶了她,生了一个儿子。越狱后,他犯下了一系列残忍的谋杀案。他认为如果他有了家庭和孩子,王万明就会翻开新的一页。谁知道呢,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魔鬼还在他心中,在1992年6月2日开始了一系列的犯罪。来自西安市裕华区的18岁女孩王莹莹被犯罪分子羞辱致死。由于当时的条件有限,凶手没能及时抓获。前两年,王先生犯了八宗罪,杀了六个人,后两年,又有六人受伤,三人死亡。1997年4月8日晚上,另一个18岁的女孩 jia 在距离村长不到100米的麦田里被杀。

八个月后,附近的一个村庄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死因和现场都一样。面对这些无耻之徒,尽管当时条件有限,陕西省公安厅还是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但是罪犯是如此的古怪,以至于他有一段时间没被抓住。两个月的沉默之后,他再次作案,另一名年轻女子被强奸并杀害。从那以后,罪犯在9个月内犯下了8起罪行。

这个数字太离谱了,特别小组已经加紧努力,收集所有相关的犯罪案件和犯罪轨迹。1998年12月,当王万明再次在一个地方进行犯罪活动时,一名幸存者认出了他,并立即报了警。警察立即报警并逮捕了他。在法庭上,王万明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他没有表现出悔意。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恶行,法庭宣判了死刑。根本就没有什么恶报,不是恶报。

国家不会对犯罪者手下留情,法律也不会对恶意犯罪者手下留情。强奸犯是很多罪犯都鄙视的那种人,那种卑鄙的人,那种邪恶的人,那种不配活下去的人。

大案:陕西“第一淫魔”王万明,他的残忍凶残,超出你的想象 (二)

最佳答案《道德经》有云:“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贪欲是排在首位,也是最邪恶的,欲望人人都会有,但当一个人完全被欲望侵占了,就不能称其为人了。下面我们要讲的这件事就是西安臭名昭著的“淫魔”王万明。

在7年的时间里,他先后作案高达50多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30多起,致21人死亡,数10人重伤。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在杀害这些人后,竟还对其尸体进行了侮辱,手段极其残忍恶劣。这起案件曾经震惊全国,让当地居民人心惶惶,谈之色变。

1999年,春暖花开,处处生机一片,正是适合春游的好时机。但是西安的一个刑场上却站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人们的动作也都出奇的一致,神情紧张的朝着一个地方看去,眼里满是凶狠,像是要把人杀掉一般。不一会儿,远处缓缓开来一辆警车,在警察的羁押下,一个胡子拉碴,浑身邋遢的男人被带了下来。此时人群就跟沸腾了一样,铺天盖地的叫骂声随之而来,时不时还有石头朝这边飞过来。被押着的男人好像没有听到人们的叫骂声,面无表情,双腿发抖,继续慢慢的往前走着,就是这么一个杀害了那么多人的人,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却还感到害怕,不禁让人感到可笑。几分钟后,随着一声枪响,天空中被划出一道痕迹,死刑犯应声倒地。观看的人群悬着心也随着枪响落了下去,人们眼中丝毫没有怜悯,反而个个拍手称快。受害者家属们看着这个结果,心中终于得到了慰藉,而这个恶魔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个作案时间长达七年,犯下50多起强奸案的王万明,终于在此刻结束了他的生命。

那么这个人究竟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又为何如此残忍凶残?

初现端倪

1957年2月26日,王万明,在辽宁出生。没过几年,闹了饥荒,为了生存,父亲带着家里人来到了陕西,很快,家境贫困的王万明在上了三年学之后就辍学了。没学历的他整天游手好闲,当时小人书十分盛行,慢慢的他在小人书里了解到了男女之事,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变得越来越痴迷,心里逐渐扭曲,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邪念也慢慢诞生。终于24岁的王万明还是没能够抵挡住诱惑,向一名女性伸出了魔爪,在荒郊野外强奸了她。不过没多久,王万明就被抓了,被判了5年。之后王万明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托管,结果托管期间王万明又强奸了一个人,再次犯强奸罪的他被加刑19年。不出意外的话王万明从监狱出来就50多岁了,可是老天无眼。1986年,王万明得了肺结核,由于怕他传染其他人,需要转到劳改医院进行治疗,在医院治疗期间王万明偷偷搞来了一把钢锯,他锯开了窗户上的钢筋栏杆,跳窗逃脱了。随即警方就开始搜索,殊不知这会的王万明已经逃离了陕西,就算展开了地毯式搜索也依然什么也没发现。

多次作案

逃离后的王万明在第四年后到了哥哥的家里,并向其哥哥谎称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释放了,央求其哥哥给他找一份工作。在哥哥的帮助下王万明去了一家果园工作,很快就认识了寡妇孙某,并与其结婚生下一子,哥哥多次提出要给弟弟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但都被他以不需要搞形式主义回绝了,其实这不过是他逃避警方追捕的借口,他没有身份证,去登记就是自投罗网。就这样生活安安静静的过了六年,1992年,警方接到报案,王家所在的村落附近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经过调查是被人强奸后杀害,但是对当时的情况来说办案难度确实太大,一时间也没什么结果。谁知没过几个月,警方又接到报案,死者作案手法与之前十分相似,由此警察推断是一人所为,但犯案人反侦察意识特别强,警方推断对方是个身材强壮的中年男人,对长相老实,身材削弱王万明也就没有注意到,几个月过了案件依然没有进展。接下来的1993、1994年,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发生了7起,8起案件就有6人死亡。而1995年到1996年两年间,类似的命案发生了6起有3人死亡。但是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系列案件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峰,数量一下子翻倍了,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案子间隔时间短并且手段残忍。在90年代,这个犯罪嫌疑人如同一团乌云一样,一直飘在当地人的心中,导致案发地以及附近的年轻女性都不敢晚上出门,出门也是结伴同行。

浮出水面

1997年4月,王万明又强奸了一名女性,事后还将其焚尸。1998年1月,王万明又将村民李某敲晕并强奸。但由于李某经营着一家商店,经常搬货物,所以相对其他女性来说还是比较强壮,就在王万明准备将其杀害时,李某逃脱魔爪,赶紧叫人。这次犯案后王万明被吓坏了,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出来,经过警方的调查,先后抓到了宋某和张某两名强奸犯,两人也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也正好顺了王万明的心意。但据统计这两人也仅犯案9起,这几年的案件可是高达50多起。于是警方放出已经结案的假象,信以为真的王万明终于现身准备再次作案,不料被之前逃脱的李某发现并报案,由于李某清楚的看到了王万明的长相,人证物证均在,这次的王万明也终于顺利被警方抓捕起来,自此这个杀人恶魔终于被伏法。据王万明交代他这些年共犯案52起,杀害20人,比警方预估的都要多。这个数据可以说前无古人,王万明也因此被称为陕西第一淫魔。案件最后王万明不出意料的被判处死刑,而且立即执行。就这样一个恶魔的一生,终于结束了。

陕西“变态色魔”王万明伏法记:一生伤害51人,致21人死亡,后来怎样? (三)

最佳答案恶魔降临

1957年,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伴随着孩子的哭声,亲人的笑声,为他取名王万明,意为万丈光明,光明磊落。谁又能知道,在其成长之后,所行之事与亲人的期待背道而驰,甘愿堕入地狱,沦为吃人的恶魔。

他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更是陕西史上最大单人连续凶杀案犯罪者。他叫王万明,被他伤害的女子高达51人,其中21人香消玉殒。

数次进入监狱,却未曾有过悔改之心

在1981年,王万明虽因侮辱罪被判刑5年,但表现良好,便准予其被托管。

然而,谁又能想到,给的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王万明不仅没有把握,居然还变本加厉,再次行恶魔之事,刑期加至19年。

本以为他能在狱中安分忏悔,谁曾想,恶魔越狱成功,之后销声匿迹。在网络并不发达的时代,他躲藏了12年,在这期间接连犯案,毫无悔改之意。

1986年,王万明趁机会越狱成功,在此之后销声匿迹5年之久,其再次出现时,已经在西安市阎良区一处果园,还与一寡妇相识,结成夫妻,有了一个儿子。

越狱成功,接连犯下残忍凶案

本以为有了家庭、有了孩子,王万明会重新做人。谁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恶魔始终还在他的心里,在1992年6月2日开始连续犯案。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一个年仅18岁的小姑娘,惨遭犯罪分子侮辱杀害,由于当时办案条件有限,并未及时抓到凶手。第一个两年里,王万明犯案8起,6名受害者死亡,第二个两年里,有6人惨遭伤害,死亡3人。

连续作案,数名女性死状惨重

1997年4月8日晚,又一位年仅18岁的女孩贾某被杀于离村头不足百米的麦田里,死状惨烈。8个月后,在邻近村组再次发生类似案件,死因、场景相同。

面对如此丧尽天良之人,即使当时办案条件有限,陕西省公安厅还是很快成立专案小组专门调查此事。

但罪犯极其乖张,一时间竟没有抓捕归案。在沉寂了2个月后,再次作案,又一女青年惨遭奸杀。此后,该罪犯在9个月里,犯罪8起。

这是个多么令人愤怒的数字,专案组加大力度搜集所有相关的犯罪案例及犯罪轨迹。

警方成功抓获凶手,判处死刑

终于,善恶到头终有报,在1998年12月,王万明再次蹲点准备继续犯案时,被曾经一个受害幸存者认出,迅速报警,警方立刻出警,将其抓获。

法庭之上,王万明对自己所做之事供认不讳,依然毫无悔改之意。面对如此丧尽天良的恶魔,法院直接宣判死刑。

小结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面对犯罪之人,国家绝不手软,法律绝不对恶意犯罪之人开恩。

强奸犯,是诸多其他罪犯都唾弃的一类人,集卑鄙、罪恶于一身,不配苟活于世。

揭秘:陕西嗜血奸杀狂魔王万明王军林的案中案 (四)

最佳答案在法律的严密审视下,陕西历史上的一段黑暗时期被重新揭开。最高法的决定再次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这个上诉背后的动机,或许是为了质疑未被计入犯罪记录的女性受害者。这背后,是最高法对公正判决的深刻考量,他们对每个细节的谨慎态度,无不透露出对社会正义的坚守。

1993年的西安,两起震惊女性失踪案——刘瑞萍与张辉莉的悲剧,犯罪手法残忍,让整个城市陷入恐慌。娃脖子被勒,这样的恐怖细节让人不寒而栗。同年秋天,吸血蝙蝠的谣言更是加剧了恐慌,尽管科学辟谣,但阴影仍未完全消散。

1995年3月,户县女店主黄蝴蝶的不幸遭遇,暴露了一个恶魔的身影——王军林,一个来自山西的“小王”。警方的调查迅速锁定他,他的罪行被并入“3.5”系列案,连环凶杀、强奸的罪行揭露了他12年间数起骇人听闻的罪行。王军林的犯罪生涯中,凶残无度,他几乎不受任何社会约束,长达12年的恶行未被警方察觉,直到1994年他开始实施暴行,对反抗者实施先杀后奸的手段。

王军林的真实面目被一层层剥开:

更大的悲剧在于,1998年王万明的罪行浮出水面。在贾小妮被强奸杀害后,警方深入调查,发现案件特征指向本地人与外地人,犯罪活动范围逐步扩大。1998年,公安部将其列为部督大案,警方如网般撒开,终于在12月13日捕获关键嫌疑人。然而,早期的误判导致王万明逃脱,直到王军林被执行后,真相才渐露水面。

王军林的供词可能是警方手段的结果,而王万明的连环杀人案可能因诱供未被揭发。警方的疏忽和对王万明行踪的忽视,使得罪犯的认定出现了偏差。《西安大案》的作者未能穷尽所有细节,案情的复杂性暴露了当时社会治理的局限。最高法对王书金案的慎重,是对律法公正和公信力的维护,也是对以往社会治理不足的警醒。

这两起案件,既是犯罪者的恶行,也是法律制度的试炼。它们揭示了过去社会管理的漏洞,同时也见证了法律在面对复杂犯罪时的挑战和进步。最高法的谨慎,正是为了确保正义得到伸张,让无辜者得到昭雪,让罪恶不再逍遥法外。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王万明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格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