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背靠背条款的效力 (一)

答一、背靠背条款怎么认定法律效力
1、背靠背条款约定无效,因此也就无法认定其法律效力。
2、背靠背条款一般是指,合同中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在合同中设置的,以其在和第三人的相关合同中,收到相关款项作为其支付本合同相关款项的前提条件的条款。背靠背条款的目的一般就是转嫁自身的风险。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背靠背条款的司法认定
司法实践中,因背靠背条款引发争议,当事人诉至法院或仲裁的案例逐渐增多。作为司法裁量者,如何在有效规制总承包商滥用背靠背条款损害分包商的合同利益和保护总承包商的合理诉求中寻求平衡,确保裁判既维护契约自由又坚持合同正义,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如前所述,对于无效的分包合同,其背靠背条款应属无效。分包合同无效时,应如何处理分包商提起的支付分包价款的诉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可以参照分包合同约定确定总承包商应支付的分包价款。对此有观点认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该将工程价款理解为包含了价款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条件等相关内容在内的完整体系,因此即使合同无效,“背靠背”合同条款也可以参照适用。对此笔者不赞同,最高法院出台此规定的原因在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12]承包人的投入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无法适用恢复原状或者返还的原则,故对其投入参照原合同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并不能当然得出价款的支付时间及条件也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论。
(二)严格审查分包合同的内容。若分包合同中未明确付款期限,仅约定“双方结算以总包方与业主的结算依据和条款为准”,应视为对付款期限的约定不明,按照《合同法》对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总承包商援引该条款拒付分包价款不予支持;若分包合同约定业主付款后一定期限内支付分包商工程款,期限未届满分包商不得向总承包商主张支付工程款的,应将其认定为附期限的合同约定,审查分包商提起诉讼时期限是否届满;若分包合同中仅约定“业主向总包方付款后,总包方才向分包方付款”的,此时应对该约定作限缩解释,业主付款不应理解为全部的工程款,总承包商以业主未付清所有工程款抗辩不支付分包商工程款的不应支持。
(三)准确划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分包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司法裁判在裁量因背靠背条款引发付款争议时,需准确划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合法的分包合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总承包商在其实际承包范围内经业主同意后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即一般分包合同;一类是总承包商与业主指定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即指定分包合同。对于指定分包合同,分包商由业主指定,分包合同的工程质量、工期、价款等关键性条款也多由业主直接与分包商进行商定,此种情况下总承包商处于项目管理公司的地位,产生纠纷时分包商需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价款等进行举证,总承包商只需证实业主未支付工程款即完成其举证责任。
一般分包合同中,业主并不直接参与和总承包商选定分包商,此种情形下总承包商以背靠背条款抗辩拒付工程款的应当进行严格限制。基于近因易控原则,举证责任更应倾向于总承包商。总承包商需对其与业主之间的结算情况以及业主支付工程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证实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中用于分包工程的明细,以及业主未付款并非基于总承包商的原因,总承包商不存在工期延误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素。同时,总承包商还应举证证实自身已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即证实向分包商支付分包价款条件成就前就已经向业主主张了权利,并需证实所采取的方式是积极有效的。在审查总承包商所举证据时,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总承包商与业主存在不当交易阻止付款条件成就的情形。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背靠背条款约定无效,因此也就无法认定其法律效力。背靠背条款的目的一般就是转嫁自身的风险,希望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中“背靠背条款”的效力及对策,建设工程合同最为典型 (二)
答背靠背条款在合同中的使用及其法律效力
背靠背条款,即在合同中规定买受人(付款方)的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游第三方支付给买受人(付款方)为条件。这类条款在各类合同中均可能出现,尤其是在资金周转快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最为典型。从真实意思表示的角度出发,背靠背条款一般被认为是有效的。
在判断合同条款的效力时,主要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若无其他效力瑕疵,背靠背条款应当视为合法有效。
案例一中,法院认为背靠背条款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共同分担了风险。在工程已经竣工并交付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业主是否支付款项决定了背靠背条款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而影响了重庆某某公司的付款请求是否得到支持。
当合同本身无效时,背靠背结算条款依然有效。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较为常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仍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案例二中,法院认为“背靠背”条款实质是合同当事人对付款订立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虽然无法恢复原状,但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较好的等价交换状态。然而,条款的适用应结合实际情况,限制其适用范围,以避免不明确的条款影响合同履行。
案例三中,法院指出某某1公司单方承诺在工程结算完工后向某某2支付货款,但这种约定对某某2显失公平。《承诺书》中的付款期限表述不明确,应视为双方对付款期限约定不明,法院据此推定双方未就案涉货款的付款期限进行变更。
案例四中,法院认定东某某公司与车辆购买方的结算情况作为向中某某公司付款条件的约定违反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法院基于买卖合同等价有偿的原则,判令东某某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货款。
在背靠背条款有效的情况下,总包方(买受人,付款人)需承担证明业主未付款的举证责任,而分包方(出卖人,收款人)则可通过避免签署背靠背条款、摸底上游第三方的商业信誉与付款条件、约定最终付款期限及加速到期等方式减少不利影响。若买受人怠于向第三方主张已到期的债权,分包人可以抗辩或代为诉讼。
“背靠背”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 (三)
答“背靠背”条款通常是指在合同中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以其在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收到第三人支付的款项作为其支付本合同款项的前提条件所设置的条款。“背靠背”条款因其适用于连环交易的特性在商业交易领域被广泛使用。“背靠背”条款常见于各类项目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等,其本质是合同条款中的一种商业约定。
网友咨询:
“背靠背”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对“背靠背”条款的效力有争议。“背靠背”条款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可以作为有效条款予以适用,但该条款的适用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其适用有所限制。
“背靠背条款”作为附条件的约定,承包方通过此方式传导风险并取得了时间利益,有其符合建设工程行业特点的合理性,但法院对该类条款的认定和适用持非常审慎的态度,很少直接认定“背靠背”条款有效,多为无效或附条件有效。具有格式条款无效情形的“背靠背”条款无效。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定“背靠背”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因而无效。但是,该等认定的前提应当是“背靠背”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存在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即不能笼统地认为格式条款即无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背靠背”条款亦无效。“背靠背”条款中剥夺分包人诉权的部分,应属无效。
律师补充: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背靠背条款具有其合法性、合理性,但亦存在滥用、错用之情形,为最大限度体现该条款的价值,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适用此条款时应慎之又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背靠背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四)
答背靠背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应。 背靠背合同,也称为“背靠背”条款,常见于建设工程合同或买卖合同中,指的是合同中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以其在与第三方的相关合同中收到款项作为支付本合同款项的前提条件。这种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转嫁付款风险,减轻付款方的资金压力。
然而,背靠背合同的法律效力并非绝对有效或无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背靠背条款满足这些条件,且不存在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情形,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但另一方面,背靠背条款也可能因为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或公平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合同仅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背靠背条款将合同外的第三人行为作为支付条件,可能会被认为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此外,如果背靠背条款明显不公平,将总承包人的付款风险转嫁给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法院在认定其效力时可能会更加谨慎,甚至倾向于认定其无效。
在实务中,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认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发布具体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来统一裁判标准。因此,在签订含有背靠背条款的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条款的风险和后果,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法院裁决。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背靠背合同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格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