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婆媳之间房子过户怎么办 婆婆有一套子想过户给儿媳妇,怎么样做最划算
- 2、婆婆问儿媳妇要钱应该吗
- 3、公公举报局长和儿媳出轨,现代出轨率有多高?
- 4、公公名下房子能过户给儿媳妇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婆媳之间房子过户怎么办 婆婆有一套子想过户给儿媳妇,怎么样做最划算 (一)

优质回答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直系亲属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过户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家二套房或面积144平米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5.5% (满5年免交)
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80元左右
7.评估、中介等费用上下浮动较大,具体可协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自己计算一下面积 还有你们是不是持有情况 咨询中介看看
婆婆问儿媳妇要钱应该吗 (二)
优质回答不应该。 婆婆和儿媳妇之间虽然是家庭关系,但彼此之间应有适当的界限和尊重。在一般情况下,婆婆不应该直接问儿媳妇要钱。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保持独立性和相互尊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济独立权利,无论是婆婆还是儿媳妇,都不应该干涉对方的财务自由。如果婆婆需要经济支持,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与家庭成员沟通,而不是直接要求儿媳妇给予经济援助。这样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尊严,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婆婆与儿媳妇之间的金钱交易可能会影响家庭和谐。在家庭经济问题上存在不明确或模糊的界限时,往往容易产生误解和不满。金钱问题在家庭关系中往往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家庭氛围紧张甚至破裂。因此,家庭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财务界限,避免涉及金钱交易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家庭成员应当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婆婆确实面临经济困难,可以与家庭成员坦诚沟通,寻求支持和帮助的方式。家庭成员之间应该相互理解、支持和帮助,共同面对困难。通过沟通和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维护家庭和谐与团结。 总之,婆婆不应该直接问儿媳妇要钱,而应尊重彼此的经济独立权利,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这样才能维护家庭和谐,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公公举报局长和儿媳出轨,现代出轨率有多高? (三)
优质回答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夫妻之间的出轨率确实挺高的,但是出不出轨取决于人,并不取决于出轨率这种概率学说法。
一、公公举报儿媳和局长的不正当关系来自江苏南通的王先生今年已经62岁了,他的儿子在2016年和前妻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前儿媳总在造谣儿子出轨,王先生非常的愤怒。
王先生知道前儿媳和当地某局的局长有染,所以在前儿媳造谣儿子出轨的时候,警告过前儿媳,希望前儿媳不要太过嚣张,但是前儿媳却一意孤行,所以王先生向有关部门举报了前儿媳和某局局长之间的关系。
王先生的儿子跟儿媳妇是在2014年结婚的,婚后育有一个孩子。但是儿媳妇和局长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却2011年就开始发生了。局长比王先生的儿媳年纪大非常多,他们之所以会在一起,完完全全就是一场权与色的交易。
在这场权色交易当中,王先生的儿媳获得了出国考察的机会,而局长得到了欢愉。王先生手里面有非常多儿媳和局长之间的聊天记录,他将这些聊天记录带到了海南市纪委的信访局,对局长和儿媳妇儿进行了举报。
现在局长已经被停职了,王先生的儿子也有了新的家庭。前儿媳没有再结婚,独自一人带着小孩儿,王先生的儿子需要每个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
二、前儿媳起诉公公侵犯隐私在王先生带着前儿媳和局长的聊天记录,举报了他们的不正当关系后,虽然局长受到了处罚,前儿媳也社会性死亡了,但是前儿媳并不甘愿就这么认输。
于是她以王先生侵犯她的隐私为由报警了,法院最后判断,王先生的行为确实是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需要赔偿前儿媳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且向前儿媳道歉。
公公名下房子能过户给儿媳妇吗 (四)
优质回答可以。可以走买卖合同方式或赠与。需要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或经公证的赠与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办完手续等待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相信关于与儿媳妇交易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维格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