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求提供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个应该怎么打证明 (一)

投标要求提供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个应该怎么打证明

您好,您这个声明,只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有这个声明就行,我们(博晓经纬)是这样的写的: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致: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博晓经纬乐意为您解惑。

重庆驾驶员 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怎么弄啊?求救! (二)

“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确认,是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是“3年内”是指从申请时往前数的最近三年,三年前发生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不影响行政许可。同时,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2004年7月1日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可不影响行政许可。

二是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包括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三是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按公安部的规定执行。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遵守以下规定:

(1)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造成轻伤3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或者重伤11人,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的事故。

四是指责任事故,不是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事故或者负次要责任的事故,不包括在内。

五是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许可时,可以向公安部门了解情况,或从公安部门的政府网站上获得,同时也可通过实行重大交通事故通报制度获得,如公安部门定期向交通部门通报交通事故情况。

「招标代理」供应商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出具什么证明? (三)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招标代理”供应商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出具一份书面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书面声明内容:该声明需明确表明供应商在过去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并未发生重大违法事件。

法律依据:此要求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十七条。该条例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条件,其中就包括提供这样一份书面声明。

声明的作用:通过书面声明的方式,供应商自我确认其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做法既简化了证明程序,又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维格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