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遵循着一套严格的立案追诉标准。这套标准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后,决定是否启动刑事侦查程序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从危害公共安全到经济犯罪,再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益等各类刑事案件。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立案追诉标准也在适时调整和优化。
-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 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 3、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 4、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一)

答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首先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最后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管辖范围内决定立案。
2.侦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并进行询问当事人、证人等,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以及对相关物件进行鉴定。侦查阶段通常持续到1至3个月,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延长。
3.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开庭审判。法院在决定立案后,会排期审理案件。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以及罪行法定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可能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囊括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来说,除了海关缉私类、军队自侦类、职务类犯罪由其他部门管辖、自诉类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之外,其他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机关管辖,常见的如盗窃案、抢劫案、故意伤害案、非法经营案等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答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如下:
首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二是在本辖区内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或自首的案件;三是在本辖区内发现的犯罪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
其次,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即具备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和犯罪手段等基本要素;二是案件符合立案追诉的公益性要求,即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三是案件符合立案追诉的法定时效要求,即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
此外,公安机关在立案追诉过程中还需遵守一些程序规定,如及时受理报案、开展初步调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收集证据等。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合理运用刑事诉讼的各项措施,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和立案追诉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律师编辑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三)
答【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四)
答法律分析:为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对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消防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次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条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的;
(三)造成十户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或者饵料二千克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维格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