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越野车上天桥事件致步梯损坏,车主该为此事承担哪些责任? (一)

优质回答车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为自己的行为赔偿天桥步梯的损失。
当我们身处在公共场合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则,并且不能破坏公共设施,毕竟这是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名男子的行为极其恶劣,分明就是在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得到原谅。
1、事情的经过是怎样?
网上的一段短视频引起了许多网友的愤怒,通过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辆越野车,在深夜的时候开上了天桥,你如此,他将车从天桥上开了下来。在此过程中可以看到车辆的体积比较大,天桥步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而且在行驶的过程中,整辆车一直处于摇晃的状态,看起来非常的吓人。事情发生之后,热心市民报警,警方根据一定的线索,在第2天就找到了肇事车辆以及相应的司机,正在展开进一步的调查。
2、车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首先车主开车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对于天桥的步梯造成了严重程度的损害,车主要赔偿天桥步梯损伤的金额,并且为天梯修复提赔承担一定的责任。该车主的行为不仅仅是对天桥步梯造成损失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天桥在日后很可能会对人们的出行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
3、关于此事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该车主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选择从天桥上行驶,究竟是为了省一部分油费,还是故意这样去做,他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交通规则。对于法律他有一种蔑视的行为存在,应当为自己的事情承担后果。
假期大学生安全出行须知 (二)
优质回答假期大学生安全出行须知
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加速,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公路已位居世界前列,汽车的发展促进中国社会和经济繁荣的同时,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重问题也不容忽视,由于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行为缺乏规范和秩序,车辆技术状况复杂,道路设施和交通管理存在不足,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
有效控制和努力减少事故数量和损失,特别是大幅度减少人员伤亡,是中国社会今后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道路交通安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中国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
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衣、食、住、用、行囊括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行指的是交通,由此可见,交通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们的交通工具越来越丰富,这也意味着交通安全对人类所造成的危胁也越来越大。人们把交通事故称为“没有硝烟的战争”,交通事故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灾难和损失。
交通事故是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严重问题。据统计,近年来全欧洲每年因车祸造成的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为4.1万和170万,直接经济损失为1600亿欧元;美国的交通事故数量高居世界第一,2001年的交通事故数量达600万起,死亡3.78万人,伤200.3万人;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般每年在1万人以内。
目前我国道路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在一次会议上曾说:“我国汽车保有量只有世界的2%,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的15%左右,多年来高居世界第一。如不尽早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道路交通事故还可能爆炸式增长”。
2007年10月来自中国公安交管局的信息显示,1至9月份,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1734起,造成57168人死亡、28849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5亿元。 公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比例较大,公路交通事故导致27556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74.6%。其中,国、省道公路导致25783人死亡,占公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69.8%。高速公路和一、二、三、四级公路交通事故分别造成2595人、3356人、10159人、6427人和2715人死亡。公路客运事故造成1997人死亡;出租客运事故造成901人死亡;营运货车事故造成10408人死亡;私用车辆事故造成17672人死亡。其中超速行驶仍是机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导致4904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13.3%;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逆行分别导致4348人、2227人、1789人、1744人死亡,共占总死亡人数的27.5%。
近年来,由于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因此,大学生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的`发
生,平安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学业。
(一)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 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将受到何种处罚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不走人行道或不靠边行走;横过道路时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地方、不按规定横过车行道;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或者钻跨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护栏的,将被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将被处20元罚款或警告,并责令其离开高速公路。
对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无理拦截车辆或强行登车,处5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无理拦截车辆或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将被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撞了不能白撞”
“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一“撞了白撞”的说法曾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争论。
《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这一说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法律同时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惟一的免责条件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3.行人既有权又有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保护行人的权益,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等条文。
按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如果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只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新法实施后,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行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元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4.行人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行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过失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行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该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来认定行人应当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骑车安全常识
在我国,自行车被广泛用作交通工具。近年来,学生骑车的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自行车车祸也开始增多。造成学生自行车车祸的原因,主要是平时缺乏教育,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诸如骑“飞”车,骑车横穿马路,强行超车,嬉戏打闹,带人骑车等。自行车肇事,不仅给肇事者本人带来皮肉之苦,乃至残废、死亡,而且给他人、家庭和社会也带来损失。因此,为了确保安全,骑车的学生应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骑快车、相互追逐等违章行为,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骑自行车出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自行车安全检查
检查车座固定状态,并在固定前将车调整到自己骑上车后两脚尖能够着地面,双手把握自如,上身稍微前倾为宜。
检查车把与前轮是否已固定为直角。
前后车闸是否灵敏有效。时速在10公里时,捏闸后应在3米以内停车。如不骑行,可在平地将前后车闸同时用手捏紧,推车前移,以车轮不转动为合格。否则,应立即调整前后闸杆与车把之间的行程量,然后调整闸皮与后圈或车轴套的行程量。
检查车铃是否响,安装位置是否适宜,按铃时以手不离把为宜。
检查轮胎内充气是否合适,夏天不要充气太多以防轮胎爆裂。路面有冰雪时,应适当放气,以增大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检查自行车的润滑部分,包括车把、前轴、中轴、后轴及后轴的飞轮,及时排除异响和转动不正常的故障。
2.自行车行驶“二十注意”
(1)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抢行,不争道。
(3)通过人行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
(4)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前后注意,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5)超越前车时,注意前后车辆,不准妨碍被超车的正常行驶。
(6)通过陡坡,横过四条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的车辆行驶。
(7)双手不准离把或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8)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9)要在规定的地点停放自行车,未设规定地点的,停放自行车时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0)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自行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11)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12)骑车时要注意转弯。向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减速前进。左转弯时,也要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手势,如有自行车禁止行驶区,应从禁止行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止行驶区时,要大转弯。自行车在路段行进时不准突然转弯。
(13)在农村公路上,车辆通过时尘土飞扬。无论风向如何,骑自行车人应坚持右侧通行,不得躲避扬尘而左右猛拐,给机动车造成措手不及。
(14)切忌不能饮酒,因酒后骑车发生事故致伤、致残、致死者已不为鲜见。
(15)骑自行车人要随时提高警惕,不要以为自己不违章不冒险就万无一失了,还要防止机动车、其他非机动车或行人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的事故。
(16)在慢车道骑自行车正常行驶时,要注意避让驶入慢车道的机动车。因为公共汽车或其他车辆在停车前都要驶入慢车道,还有右转弯的机动车需要并线,这就与自行车发生冲突,如果骑自行车不注意避让机动车,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17)在隧道、涵洞骑自行车行驶时,一定要紧靠右侧行驶,避让机动车,千万不要认为驾驶员能看见自己,而在路中间行驶。因为机动车在隧道、涵洞行驶时,驾驶员的视力由明处到暗处时有一个适应过程,很难立即发现正在隧道、涵洞行驶的自行车。
(18)骑自行车时要注意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与这些特种车争道抢行是非常危险的。
(19)骑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时,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0)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时,骑车人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三)乘坐机动车安全常识
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人们的出行,往往也会选择乘坐机动车。作为乘车人,如果不注意自己的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悲剧,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乘坐机动车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乘坐公共汽车或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乘坐出租车时,不要在不准停车的地方等候及拦车,不准在行车道上或道路中间招呼出租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
4.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头、手、脚不准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或扶住机动车上的固定物。
5.公交车进站时,不要争先恐后,应当等车靠站停稳后,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后,再依次序上车,下车时,要依序而行。
6.乘坐客车或出租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开右侧车门下车,如果需要开左侧车门,应观察确认安全时,再开车门下车。
7.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通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线内通过,千万不能从有车行驶的车行道上穿过,这样做很危险。
8.不要与司机攀谈,不要催促司机开快车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司机正常驾驶。
9.乘坐长途汽车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和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在车内打瞌睡,以防被盗。
10.如有晕车,及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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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警的红绿灯但是没有摄像头开车不小心闯红灯了会扣分罚款吗 (三)
优质回答会扣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开车上天桥被拘留,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维格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