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加班导致猝死,企业有没有责任? (一)

贡献者回答员工自愿加班导致猝死,企业有责任。以下是企业可能承担的责任分析:
保护工人休息权的责任:企业有责任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这包括保护员工的休息权。长时间加班可能导致员工过度疲劳,增加健康风险。即使员工自愿加班,企业也应对此进行管理和监督,避免员工因过度工作而损害健康。
工作环境与条件的责任:企业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是其基本职责。这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等,以减少员工因工作而引发的健康问题。
预防与应对措施的责任: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员工因过度工作而引发的健康问题,如建立合理的加班制度、提供健康咨询和心理支持等。同时,在员工出现健康问题时,企业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提供紧急医疗救助等。
综上所述,尽管员工是自愿加班,但企业仍需对其健康状况负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因此,在员工自愿加班导致猝死的情况下,企业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员工在家加班猝死,是否有补偿? (二)
贡献者回答员工因工作加班猝死。只要员工是在工作岗位上猝死。那么工作,公司就一定要赔偿员工的。丧葬费和抚慰金。还有工伤赔偿。就结合描述来说。这个猝死的小麦。是连续加班四天以后在家休息的时间猝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不会负责全部责任的。因为你是在家里出事的。你不是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的。只能说如果这个公司讲人道主义的话。不管怎么样?这个女孩子在家休息,猝死。和连续四天在工作岗位上加班是有一定关系的。所以说,余情一里就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公司也是应该给猝死的家属一定得补偿的。同时还可以在一起一部分的工伤赔偿。这些公司都应该积极的去办理。所以说这个员工在家猝死。公司还是有一定责任的。既然公司有一定的责任,就应该可以相应的赔偿。这样才可以安抚更多公司的员工。在以后的工作中才容易开展,或者说在以后加班这样的事情,公然才会积极的配合加班。所以说,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公司都应该给一定的补偿。当然,如果公司的法务不支持或者说不搭理。完全可以去历史的咨询一下,相关的事情。通过法律的途径。拿保证自己的应得的权益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这样才是最有说服力的。至于结果怎么样?那就顺其自然。
员工加班猝死单位有责任吗? (三)
贡献者回答加班导致的猝死的属于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
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或者叫做属于“处于待命状态的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员工因工死亡的,其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对死者的家属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员工因为加班猝死公司一定要负责吗 (四)
贡献者回答员工因为加班猝死并不一定能够算作工伤,但是毫无疑问公司是需要对此负责的。
最近两天被“杭州女孩熬夜加班猝死”事件刷屏,而当自己进一步去了解事情的时候,也越发被女孩的“不容易”打动。在正值青春的年纪却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对家庭的无私付出,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感动众人。想要凭借努力“逆天改命”,但却因为长时间熬夜导致猝死。
有关媒体对这件事是这么介绍的“日前,杭州一名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熬夜加班,在家休息时突然失去意识,一度被送进急诊ICU抢救,引发网友关注。对于相关的后续处理,女孩的侄女称,家属曾和公司法务联系过,法务明确表态不会负责,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走法律途径。”
女孩在离世之前其实是经过6天抢救的,但是最终没有抢救回来,父母还为此负债不少。在离世后,她的父母极度悲伤,内心也十分不甘,决定索要工伤赔偿。不过公司有关负责人让他们找法务,而法务则明确表态不会负责。
接下来,女孩一家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寻求帮助了。那么员工加班猝死是否算工伤呢?公司又需不需要对此负责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根据女孩的具体情况来看(7月5日身体不适请假,8日去医院就诊,26日离世,工作期间的时长也符合规定),她可能并算不上工伤。而且从昨天有关部门发布的通告也能看到,企业目前被认为是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其它的还需要进一步判定。
我和小伙伴们都一样,十分同情女孩和这个家庭,但是凡事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否判定为工伤,最终还要看法院如何裁定。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要去熬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本钱”都没有了还如何去赚取更多的钱。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维格律网关于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