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丧葬费和抚恤的标准是多少 (一)

焦作丧葬费和抚恤的标准是多少

贡献者回答焦作丧葬费和抚恤的标准是多少

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丧抚待遇政策是不同的。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抚待遇为:

1丧葬费:5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2、企业单位:

1丧葬补助费: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标准支付;

2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支付。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抚待遇标准每年是不同的,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而不断调整。

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病故后,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 (三)自1995年1月1日起,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四)职工死亡后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即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项费用按800元标准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 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的相关知识: 退职待遇包括 (1)按月发给相当于本职工退休之前基本工资一定比例的退职生活费,其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医疗待遇、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 各地规定也不太一样,你参考下下面的内容: 一、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有关待遇的项目 1.城镇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2.农村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3.退职或领取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怃恤费。 二、死亡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 1.死亡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月计发基数,按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工死亡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其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2.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计发标准为:死亡人员供养1人的,为6个月;供养2人的,为9个月;供养3人及3人的,为12个月。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工伤导致伤残的,可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第三十七条的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如果是因他人损害导致伤残的,可以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具体的赔偿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大连市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 (二)

贡献者回答大连市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丧葬补助费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共计3个月一次性发给。 大连市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退休人员死亡后,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同时享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丧葬费是指受害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按照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至于死者方大办丧事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丧葬费如何领取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3、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按照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丧葬费是指受害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用按照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

目前,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都规定有丧葬费的具体标准,如重庆市规定的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北京规定为800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者的解释,此丧葬费已包括了“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至于死者方大办丧事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三)

贡献者回答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丧葬补助费:以去世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3个月来计算。这是为了帮助家属在亲人去世后处理丧葬事宜而提供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一次性抚恤金:同样以去世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乘以10个月来计算。这是为了对逝者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以减轻他们在亲人离世后的经济负担。

这些费用的具体规定出自于《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旨在体现社会对逝者家属的人文关怀。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的支付对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其遗属可以领取。

北京退休职工病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 (四)

贡献者回答北京退休职工病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的每人月150元。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综上所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跟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由于这项数据每年都会变化,大多数情况下是上涨,所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是按年更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过世后社保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多少 (五)

贡献者回答人过世后社保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金额如下:

1、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计算,共发放两个月。比如,若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7003元,则丧葬费为14006元。

2、抚恤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计算,发放9至24个月。具体发放月数与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时间长短有关,每领取一年养老金,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减少一个月。若个人养老金领取时间较短,抚恤金发放3、月数就较多;反之则较少。但抚恤金发放月数最少为9个月。

去世后的丧葬费一般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按照死者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比例一般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社保的好处:

1、养老保险:累计交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就诊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比例报销;

3、失业保险: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期间能领取失业金;

4、工伤保险:在工作中遭受意外或患职业病等,能获得物质帮助;

5、生育保险:在怀孕和分娩期间,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

综上所述,丧葬费和抚恤金是死者死后获得的财产,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当事人因工去世的,其用人单位会给予相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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