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刑法第二十条已被唤醒

一、刑法第二十条的核心内容
正当防卫的定义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法条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鼓励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勇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
同时,该法条也规定了防卫过当的情形,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而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最高院的指导与实践案例
指导意见的出台
最高院通过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指导。该意见强调了正当防卫的正当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明确了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以及特殊防卫的适用情形。
实践案例的启示
在实际案例中,如唐某华、杨某祥正当防卫案,最高院通过二审改判,撤销了原判,认定二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最高院对正当防卫制度的严谨把握和司法公正,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借鉴。
三、刑法第二十条的唤醒与社会意义
法律意识的提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刑法第二十条逐渐被更多人所了解和认同。公众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不断加深,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公正的彰显
最高院通过一系列指导和实践案例,彰显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在正当防卫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始终坚持法律原则,严格把握认定标准,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不仅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四、总结
刑法第二十条的唤醒,是法治进步和社会公正的体现。通过最高院的指导和一系列实践案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应继续坚持法律原则,严格把握认定标准,确保正当防卫制度的正确适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 1、刑法第20条原文
- 2、刑法第二十条
- 3、正当防卫刑法20条原文
- 4、殴打60岁老人算正当防卫吗
最高院:刑法第二十条已被唤醒的相关问答
刑法第20条原文 (一)
最佳答案1. 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 如果在采取上述行为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这种行为被称为正当防卫。
3. 根据刑法规定,实施正当防卫的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 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
5. 在紧急情况下,如遇到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6.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维护合法权益,而非追求报复或过度伤害。
7.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第20条的正当防卫制度为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
8. 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适当性,避免滥用防卫权。
刑法第二十条 (二)
最佳答案《刑法》第20条详细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框架。它指出,正当防卫是指在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权利面临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时,采取合理手段制止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并导致重大损害,防卫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此外,该条还特别强调,对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措施,即使导致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旨在保护正当防卫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防卫行为过度,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它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限,为法律实践提供了具体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限度和必要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会综合考虑防卫行为的性质、强度、时机以及不法侵害的程度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公正。
总的来说,这条法律条文为正当防卫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强调了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的谨慎态度,确保正当防卫行为在保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不会滥用,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正当防卫刑法20条原文 (三)
最佳答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括防卫意图的正当性、防卫行为的紧迫性、防卫对象的合法性、防卫限度的适当性。首先,防卫意图的正当性要求防卫行为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及其不法侵害行为。其次,防卫行为的紧迫性指的是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再者,防卫对象的合法性表明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及其不法侵害行为,而不能针对无关人员或非法利益。最后,防卫限度的适当性要求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尽管在这种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判断双方打架中先动手一方是否承担责任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1、双方是否有过错。如果打架是由于民事纠纷引起的,那么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2、是否存在侮辱或诽谤行为。如果对方有侮辱或诽谤行为,且情节恶劣,那么责任可能另当别论。3、伤害的严重程度。如果打架导致一方受到严重伤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故意伤害罪。4、是否存在正当防卫。如果被打的一方采取了正当防卫,那么他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行为,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不应人为限制不法侵害的对象,进而限缩正当防卫成立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原文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殴打60岁老人算正当防卫吗 (四)
最佳答案你好:
1 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正当防卫的概念、具备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
正当防卫的概念、具备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
刑法规定了两种正当防卫:一是第20条第1款规定的一般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问题;二是第20条第3款规定的无过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因而,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因为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都是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理由禁止公民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公民在面临其他违法行为时,事实上也可能需要进行正当防卫;有些行为是犯罪行为还是其他违法行为也往往难以区分,如果将不法侵害限定为犯罪行为,则不利于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刑法使用“不法”一词,而没有使用“犯罪”一词,表明对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是,也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应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在野生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理当可以进行反击,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亡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行为(如以暴力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则不是假想防卫,而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者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应予注意的是,有些犯罪的预备行为,相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属于已经着手的实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例如,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在不法侵害人开始侵入他人住宅时,就可以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
关于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从实质上而言是指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不法侵害人已经自动中止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经逃离现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并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结果。应当指出的是,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例如,抢劫犯使用暴力劫得财物,抢劫罪虽已既遂,但在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加害或事前防卫,二是事后加害或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具有防卫意识
详解:一般认为,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滥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的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但是,在斗殴过程中或结束时,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例如,在相互斗殴中,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的,前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如甲故意田枪射击乙时,乙刚好在持枪瞄准丙实行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通说认为,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四)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在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也具有防卫意识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法侵害是由不法侵害人直接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使不法侵害人不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不能针对没有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2 你不会负刑事责任的。可能会负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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