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哪些困境 (一)

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哪些困境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在商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对于商标的争夺必不可少,公司都会想尽办法来申请注册商标。一、商标权质押的条件企业办理商标权质押时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一)出质的商标须是有效的商标,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是否被撤销、注销或无效而丧失商标专用权。(二)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如是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在查封期限内,商标是处于限制转让、许可或质押的状态。(三)商标是否已经质押过,已经质押的商标在其剩余价值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质押的,如果剩余价值足以再次质押,那么也需要在先质押的质权人优先受偿商标价值。(四)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用于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二、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哪些困境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以下困境:(一)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二)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度不足,企业融资缺乏政策环境保障;(四)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手续不够简便。三、商标权质押怎么办理(一)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三)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法律客观: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保方式的需求。(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大都只能租用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自有资本并不多,难以满足银行在传统信贷体制下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商标权作为贷款质押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进而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商标意识也不断增强。(三)有利于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通过对商标的外部评估,使中小企业真正了解自己在市场中的商标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和树立商标意识,保持较长时期的市场优势,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提供长期的保障。(四)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2006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在湘潭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研讨会上,举行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签约仪式。2家民营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从湘潭市银信部门获得了1150万元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湘潭推广应用后,受到了企业、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和欢迎,现在不仅在湘潭市形成了全社会尊重知识、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的良好氛围,越来越多的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此种贷款,甚至吸引了部分外地商标权持有人专程来湘潭咨询或申请贷款;而且逐步产生了外部扩散效应,同时出现了中小金融机构向分支机构指导推荐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向上级主动申请增加信贷质押方式、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人民银行总行重点研究推介等多种创新互动行为。体现了中小金融机构自主创新的效能和活力。受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提升的影响,湘潭市经济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必须是能够转让的注册商标才可以质押,即注册商标+能够转让;其次,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口头或者其他方式的合同形式均为无效;再次,必须向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采取登记生效原则,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质押合同无效;最后,商标权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经过质权人同意可以许可使用。

商标专用权质押政策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必须已经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且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评估:商标价值需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企业盈利及规模: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且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商标使用及知名度: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也无不良记录。

条件需同时满足,才能依法受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用以质押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商标专用权是可以用以质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四)

贡献者回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以下是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主要步骤:

申请贷款:

商标注册人需持《商标注册证》及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信息核实:

银行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质押商标的相关情况。

商标价值评估:

达成初步贷款意向后,借款人需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对质押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借款人需携带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质押登记:

签订质押合同后,银行与商标注册人需在15日内共同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这是确保贷款安全、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

备案与执行:在执行借款合同阶段,借款人需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基本情况上报工商局备案。这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明白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哪些困境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维格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