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注册和保护流程备受关注。其中,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是两个容易混淆但截然不同的概念。商标异议通常发生在商标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阶段,是对尚未正式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而商标争议则是对已经注册并公告的商标进行权利争执。了解这两者的区别,有助于企业在商标注册和保护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异议和争议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有什么不同? (一)

答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异议和商标争议是两个重要的法律环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任何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持有异议的个体或组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在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及理由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据此做出裁定。如果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再次进行裁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当事人若仍持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法院会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此外,根据《商标法》四十一条,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若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况,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而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
对于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及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注册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商标。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此五年时间限制。另外,除上述情形外,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的情况,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当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会通知相关当事人并限定期限内提出答辩。这一系列流程确保了商标的注册过程公正、透明,并提供了对不当注册或争议商标的纠正机制。
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的区别? (二)
答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时间点不同:
商标异议: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即在商标审查阶段,第三方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商标争议: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后,因某些原因,被他人提出争议,要求撤销该商标注册。
处理程序和规则不同: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的处理通常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具体取决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法律体系。
依据不同:
商标异议:通常是基于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些缺陷或问题提出的,例如商标与现有商标相似、缺乏显著性等。商标争议:可能是基于商标注册后的使用行为或商标注册本身的合法性等问题提出的,例如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商标未实际使用等。
目的和结果不同:商标异议:目的是阻止商标被注册,如果异议成立,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商标争议:目的是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争议成立,商标注册可能会被撤销。
商标争议官费是多少钱? (三)
答商标争议官费一般在一千五是元左右,如果想要找代理帮助自己办理的,那么所存在的费用就会另外算,但对于官费是直接交给商标局,一般在提出争议时就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能获得认可。 一、商标争议官费是多少钱?
现在商标争议申请官费1500,如果找代理办理,费用另算。《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办理商标续展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续展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应该注意: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如果出现争议那么是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来进行审查,但对于商标局也是需要支付一笔官费,对于此费用的收取就要 看是否要找代理,一般不代的情况之下所存在的官费为1500左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有什么不同吗 (四)
答1、两者实质不同。2、两者内容不同。3、提出时间不同。4、申请主体不同。5、提出原因不同。6、处理机构不同。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品争议应缴纳评审费用。 1、两者实质不同。商标争议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2、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
3、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
4、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5、提出原因不同。争议的提出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近似;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
6、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品争议应缴纳评审费用。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商标争议如何处理 (五)
答处理商标争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决 当事人之间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商标争议。双方可以就争议点进行深入沟通,寻求共识,达成和解协议。
2. 提起诉讼 若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相关利益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由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3. 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介入 另一种选择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介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行政监管职能,可以对商标争议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商标争议时,当事人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并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最合适的解决途径。及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对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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