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此事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 (一)

佛山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此事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

这件事情根据相关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民事纠纷。并不属于刑事案件。因为法律有相关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这件事情本身就与刑事责任无关。因为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只与三个人有关。

第一就是这个小女孩第二小女孩的监护人,第三就是狗的主人,从头到尾这位88岁的老人只是一个受害人,但是与这位受害人并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位88岁高龄的老人是被小狗的狗绳儿绊倒的。这件事情前前后后发生,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从摄像头里面来看是两个狗追逐打闹的过程当中,因为这只白色的家养宠物狗脖子上套了狗绳,所以在路过这位老人的时候绳子牵扯到了这个老人,所以老人才会头部着地,导致重伤身亡。

后来这个小女孩匆匆赶到的时候,老人已经倒地了。小女孩看见自己要找的宠物狗之后,一人一狗就马上离开了现场。所以这件事情其实不属于刑事案件,没有造成任何的故意伤害的各种情况。其实就是属于民事纠纷,因为伤人的是这只小狗,而且是无意之间一切都是意外。这个狗的真实的主人也不是这个12岁的小女孩,作为狗主人来说,其实整个事情都是不知情的。

因为是这个小女孩牵着别人家的狗去遛狗的,途中没有拉紧狗绳才会导致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而这位小姑娘是一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力气可能都没有这只小狗的力气大,所以不存在任何的刑事责任,但是民事纠纷需要赔偿的话还是与这个小姑娘的家庭有关系的。毕竟是这个小姑娘的主要责任,所以就要其监护人承担。

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的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 (二)

8月17日下午五点,在广东佛山顺德区罗水市场,路口监控显示,当时一大一小两只狗以极快的从飞奔追逐,其中跑在前面较小的花狗没有牵绳,追在后面白色大狗所挂的牵引绳则被拖在地上。

恰好一名瘦弱的老太太就站在路边,监控显示她正在揉眼睛,显然没有注意到飞奔而来的大狗。然而就在此时,两只狗一前一后经过老太太身边,而白色大狗拖在地上的牵引绳还恰巧绊住了老人的脚。

随后,全力飞奔的大型犬的惯性力将老人直接拽得腾空飞起,老人直接头朝下摔倒在地,整个过程几秒钟都不到,看得人触目惊心。

几秒后,疑似狗主人的短裙少女也追着狗从远处跑来,在经过摔倒老人时,她明显放慢了脚步,但她并未停留片刻查看老人受伤情况,而是在找到狗后,直接转身逃离了现场。听到路人喊话劝阻,女子反而越跑越快。

案发现场附近商店的老板称,被绊倒的老奶奶头先着地,昨晚已过世。8月18日13时许,杏坛派出所向媒体证实,确有老人被狗绳绊倒离世,事件正在调查中。

扩展资料

官方通报情况: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广东老人被狗绳绊倒摔死,狗是隔壁女孩偷放出来的,邻居有责任吗? (三)

这给事故被定性为意外事件,根据律师的解读来看,邻居也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不得不说邻居还是有点无辜啊,但是通过此事件也要知道,在闹市区根本就不适合饲养一些大型犬,如今的悲剧,也希望能够警醒到大家,不要等到悲剧发生才知道后悔,这样已经晚了!

事件梳理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村88岁的老人被狗绳绊倒后头部着地,抢救无效死亡!事发经过被上传到网络引发热议。

而根据相关部门的通告可知:这名遛狗的女孩是罗水村的村民罗某(女、12岁),然而,这条狗并不是她自己的!这个12岁的女孩是把邻居家拴养在门口的狗,私自牵了出来玩耍。

事件本质老人在当天晚上就离去了,这真的是让人感到痛心!那时老人家属的态度,却值得让人点赞!家属并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情绪也比较稳定,并且也没有提出要追究小女孩和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家属也认为是意外事件,这些话都不好说,重点是不会过于追究相关的责任。

老人家家属还是很讲道理的。这就是意外。就是老人88岁的大劫难。狗主人把狗拴在自家门口,结果意外被别人家小孩偷偷牵走了。小孩子只想牵狗玩,可是狗却意外见到别的狗跑去追挣脱了小女孩。

事件反思邻居女孩私自将自己家的宠物犬带出去,而造成悲剧的发生,在我们看来邻居承担相应的责任,好像是非常的无辜!但是在此之前对于这类事件的发生就有着明文规定,感兴趣的可以翻看《侵权责任法》第78、79条 !

对于大型犬,每一个养狗人,都应该意识到该犬的特性,让一个12岁的女孩遛狗是不负责任的,当然这也是当下所有的人本身存的问题,都认为自家的狗狗乖巧不会攻击人,但是终究是人狗殊途,不可能全然了解够得想法,这场事故,狗的主人负相应责任毋庸置疑的,也是一个教训。

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狗主人是否应该负责? (四)

在这件事故中,狗主人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而且狗也不是他放出去的,所以狗主人不应该负担责任。出于人道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不过其责任主体还是在于小女孩。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其饲养的动物如果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那么饲养者会承担其侵权责任。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件事故之中,狗主人的狗是拴着的。它是好好的老老实实的待在大门口的,主人对于狗的处理还是在一种可控状态下。

由可控变为不可控的是小女孩将狗牵走,随后因为小女孩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去牵住狗,导致狗狗挣脱之后将老人绊倒产生了这样的事故。所以当小女孩牵着狗出去玩的时候,小女孩就掌握了对狗的控制权,而对狗造成这个事故所应该承担责任的是这个小女孩。

小女孩没有主观上的杀人的想法,她也没有预料到狗会把老人绊倒,并且老人随后会身亡这件事故的发生。所以对于小女孩而言,她也没有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无论是对于狗主人而言,还是对于小女孩而言,他们都在这个事故中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其主要的经济赔偿责任还是在于小女孩。因为是她把狗牵出来的,并且她造成了狗失控,而狗造成了老人死亡,但是狗并不具备其承担责任的能力。

而且小女孩不单单要负担其对老人侵权的责任,还应该负担起对狗主人侵权的责任。因为狗主人的狗是明明自己拴着好的在大门口呆着的,但是小女孩自己把它牵走了。这如果是陌生人的话,那么就会形成盗窃行为,构成侵占罪。而对于熟人之间没有经过狗主人的认可,私自牵走也是属于盗窃行为,只不过看他追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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