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详解

一、合同基本概念
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在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北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二、合同主要内容
买卖双方信息
合同中应明确记载卖方(产权人)及买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房屋基本情况
包括房屋的具体位置、门牌号、面积、户型、结构、产权证编号等详细信息,以及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明确约定房屋的成交价格、定金金额、尾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以及是否需要办理贷款等金融手续。交房时间及标准
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房屋现状(是否装修、家具家电是否包含等)及交房前的准备工作。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金额、赔偿范围及争议解决途径等。三、合同签订流程
协商洽谈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或直接联系,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条款进行协商。合同起草
协商达成一致后,通常由卖方或中介方根据双方约定起草房屋买卖合同草案。审核确认
买卖双方对合同草案进行仔细审查,必要时可请专业律师协助,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公正、无遗漏。正式签署
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时生效。四、注意事项
核实房屋信息
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核实房屋的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的真实性、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情况。明确税费分担
合同中应明确房屋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何方承担,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原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总结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其规范性和严谨性直接关系到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做到细致入微、审慎对待,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交易过程顺利、合法、安全。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2023年3月修订) (一)
优质回答出卖人:__
买受人:__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商品现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
出卖人:_
通讯地址:__
邮政编码: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
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__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__
邮政编码: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
买受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
《北京市城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备案编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__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二)
优质回答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一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二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元整(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仅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成交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张三乙方(签章):李四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此2处分别加盖2个门店备案经纪人名章或者填写2个人的经纪人备案)
*年*月*日
北京市朝阳区2023房产证过户流程详解 (三)
优质回答北京市朝阳区2023年房产证过户流程详解如下: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首先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等关键条款。
二、支付房款和税费
合同签订后,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房款。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还需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三、递交过户申请材料
买卖双方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房管局递交过户申请:
《房屋权属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官方文件。《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购房人的身份证:用于核实购房人的身份信息。卖房人的房产证:证明卖房人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房管局审核
房管局在收到过户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双方符合过户条件。同时,房管局还会对房屋进行核查,确认房屋的实际状况与权属证书上的信息一致。
五、颁发房产证
如果审核通过,房管局会正式颁发房产证给购房人,标志着过户交易的完成。购房人此时已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六、注意事项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免因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遇问题或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寻求帮助。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四)
优质回答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交易的,所签订的《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买委托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也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 】:_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_
共有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_
买受人: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 】:__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区(县)】__【小区(街道)】__【幢】【座】【号(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_层,地下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__,填发单位为:.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填发单位为: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下列第_、_、_种方式达成交易(可多选)。
1、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__,备案证明编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资格证书编号: );
2、出卖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达成交易(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__,备案证明编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资格证书编号:__ );
3、买受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达成交易(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备案证明编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资格证书编号:__ )。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买委托协议》见附件四。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元(小写),__元整(大写)。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1)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定金支付方式为 【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人民币__元(小写),__元整(大写)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__元(小写),__元整(大写)。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项手续:
1、 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 ;
5、 ;
6、__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 .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 .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 .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__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_ 年__月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 】:__
2、供电:【220V】【380V】【可负荷KW】【 】:
3、供燃气:【天燃气】【煤气】【 】: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 】:__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 】:__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台】【自装挂机_台】【 】:__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 】:__
8、电话:【外线号码__】【内线号码__】【 】:__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 】:__
10、其他: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 双人床:
2、 单人床:
3、 床头柜:
4、 梳妆台:
5、 衣柜:
6、 书柜:
7、 写字台:
8、 沙发:
9、 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电视柜:
13、电视:
14、冰箱:
15、洗衣机:
16、热水器:
17、空调:
18、燃气灶:
19、排油烟机:
20、饮水机:
21、电话机:
22、吸尘器:
23、其他:
(三)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 】;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 】、【《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
5、 .
(四)装修装饰情况
(五)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的具体约定
(六)该房屋所在楼栋【已完成节能改造】【未进行节能改造】【 】
附件二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
附件三 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约定
附件四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买委托协议》
附件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六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附件七 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
1、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 】。
2、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
附件八 补充协议及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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