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嘉庆年间,巨贪和珅的陨落成为了轰动一时的大案。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在和珅的二十大罪状中,竟未明确列出贪污一罪。这背后的原因复杂而微妙,嘉庆帝出于政局稳定的考虑,巧妙地将矛头指向和珅的生活作风与逾制行为,以避免牵扯出更多官员,引发朝政动荡。要知道,在清朝,贪污一千两银即处死,而和珅的贪腐数额远超此数,其未以贪污定罪,实在意味深长。
贪污多少钱立案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0元,一般贪污数额在30000元的,就会以贪污罪来定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不排除30000万以下的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职务侵占罪经侦立案查多久 (二)
优质回答本法律援助案件所涉及的贪污罪名属于特定类别中的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而关于该类案件是否具备立案侦查权以及相应的侦查立案时间等相关事宜,并未在我国现行生效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予以规范。根据国家立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中主要针对侦查羁押期限以及适当延期侦查期限的特殊情形做出明确规定,然而对贪污罪名的立案侦查时间并无具体阐释。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对于贪污罪名,其立案侦查时间通常应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其中可能涉及到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搜集的难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配合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接收到有关贪污罪行的举报或投诉后,将首先展开初步调查工作;若经审查判断存在涉嫌犯罪行为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将依法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在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规划侦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依法申请延长侦查期限。
清朝嘉庆帝给贪官和珅定的罪里为何没有贪污罪? (三)
优质回答这个应该是出于一种政治考量。和珅之所以能够贪污到如此巨款,和乾隆的默许是分不开的,甚至有一种说法,是乾隆之所以放任和珅贪污,乃是为了自己的接班人积蓄财产,而后来的结果也是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之所以没有给和珅安上贪污的罪名,一来是为了顾及乾隆的面子,不想让世人皆知乾隆养成和珅的贪污,二来和珅如此巨额的财产充了国库,如果说他是贪污犯,那么这笔钱就不干净了,用起来也名不正言不顺。
其次,和珅虽然贪污,但确实很有能力,他的党羽遍布朝野,这其中也有很多人跟和珅一样,既有能力,又贪污,身在官场不得不这样,如果查和珅贪污,会往下牵连许多朝廷大员,引起朝野恐慌,政局动荡,所以不如杀鸡儆猴。
再次,和珅毕竟是满人,在当时的社会,虽然倡导满汉一家,但现实中还是有等级区分的,这样做有点维护满族旗人的脸面的意思。
最后,嘉庆的目的是笼络朝廷官员笼络人心,收拢大权,做稳皇帝,并不是要真的查贪腐之类的,打倒和珅,已经起到这个作用了,既威慑了和珅党羽,又拉拢了其他官员,赢得了人心,查抄的钱财之巨,倒是意料之外的。
所以和珅实际上罪名当中把贪污罪用一个“藏”字代替了,顾及皇家的颜面对外公开的罪名很多,唯独最严重的罪名贪污罪被用一个藏字替代了!还有一点当时和珅的党羽遍布朝野,拔掉和珅这个大萝卜要带出多少泥巴,都罢免了,嘉庆皇帝就没人可用了,为了国家的稳定,也只能安一些其他罪名避重就轻了!所以就一个藏字,也体现了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换了一种说法而已!
古代皇帝所遵循的帝王之术,是不会让一个权臣一直平稳的当权到老,对于和珅,是迟早要除的,问题只在于如何除掉他,什么时候除掉他。
对于贪污罪名,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维格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