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单证怎么填写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单证怎么填写

###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单证填写指南

一、报关单基本信息填写

报关单类型

在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单证时,首先需要确保选择正确的报关单类型,如一般贸易出口报关单、加工贸易出口报关单等。每种类型的报关单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退税政策,因此选择时需仔细核对。

出口口岸

填写货物实际出境的口岸名称及代码,务必确保与实际运输出境的口岸一致。这一信息的准确性对于退税审核至关重要。

经营单位与发货单位

经营单位应填写对外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及代码;发货单位则填写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及代码。若两者不一致,需分别准确填写,以便税务部门核对。

运输方式与工具

根据货物实际运输方式选择海运、空运、铁路运输等,并填写相应的代码。同时,需详细填写载运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及航次号等信息,确保与实际运输情况相符。

二、商品信息填写

商品编号与名称

商品编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商品编码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需详细且准确地描述,与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保持一致。

数量与单位

填写出口货物的实际数量和计量单位,务必与装箱单等单证一致,且符合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数量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退税金额的计算。

成交方式与价格

成交方式需按照合同约定的FOB、CIF、CFR等填写,这会影响到退税金额的计算。价格方面,应填写离岸价格(FOB价),若关单上是非FOB价,则需进行换算。

三、其他关键信息填写

最终目的国(地区)

填写货物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这一信息有助于税务部门了解货物的出口流向。

征免性质与申报日期

征免性质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一般征税、加工贸易等,不同的征免性质对应不同的退税政策。申报日期则填写海关接受报关单位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日期。

四、总结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单证的填写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从报关单基本信息到商品信息,再到其他关键信息的填写,每一步都需仔细核对,以免因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退税申请受阻。同时,企业还需密切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退税政策和操作指南,以确保退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怎样填写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 (一)

贡献者回答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中国大陆现行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为零(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5档,即17%,13%。11%,9%和5%);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均属间接税。 因出口退税的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按出口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可分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按出口的贸易类型,可分为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按出口的经营方式,可分为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按出口退税的方法,可分为免税企业、先征后退企业和“免抵退”企业。但无论何种出口企业,其出口退税程序基本如下:出口退税登记——进口退税申请——出口退税审核——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 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登记是办理出口退税的第一步。出口企业在征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之后,应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首先,出口企业在获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持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件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1)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表,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2)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3)提交出口专职或兼职办税员的有关资料,经由主管退税机关考核,发给《办税员证》。出口企业只有在领取了出口退税登记证明之后,才具有办理出口退税的权利和资格。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其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登记的内容如有变更,或发生改组、分立、合并、撤消等情况,应于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出口企业如更换办税员,亦应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退税申报 由于出口企业的情况不同,出口退税申报的要求也有所差别。一般规定是,台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并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外销发票、其他有关帐册等到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 出口退税审核 出口退税的审批权原则上集中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也可根据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地(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参与出口退税的具体审核工作。在上述有权的国家税务局,设立有进出口受税管理处(分局),直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关于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审批管理问题。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如办证、检查、清算及资料的审核、保管等工作,统一由各地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具体负责,企业出口退税的退库手续,由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负责办理。 涉外税收管理机关接到企业退(免)税申报表后,经审核无误,报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批后办理;对于采用“免、抵、退”办法以及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应予办理退税的,经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查后,送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审批核准办理退库。 负责出口退税审核的税务机关在接到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表时,亦必须严格按照出口退税规定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逐级报请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只有在批准后,才可填写《收入退还书》,送当地银行(国库)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出口报关单原始单据、进项税额原始单据、出口货物销售帐簿和应交税金帐簿等。 台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上一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有关材料后15日内审批完毕;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必须在接到有关材料后,30日内办完有关退税手续。 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 (一)税款退付是在出口退税申报和审批之后,银行依据《收入退还书》将出口退税款从国库退付到出口企业的开户银行帐户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办理退税手续后,如发生退关、国外退货或转为内销,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交已退(免)的税款。 (二)退税清算。出口企业要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上一年度出口退税的清算,按规定期限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清算表”及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面清查。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清算结束后两个月内,对企业上报清算报表的清算资料进行清算核查,并向出口企业发出《清算情况通知书》说明以下问题: 1、出口企业的性质和清算范围,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销售额,清算后出口企业应退税款、已退税款。 2、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多退、少退、错退的金额。 3、清算处理结果及意见。

出口退税申报单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我公司的新办的出口 (二)

贡献者回答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详细阐述如下:

出口退税的流程涵盖申请、审核、审批三个关键步骤。首先,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完成财务销售处理后,需依据退税政策计算应退税额,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使用计算机管理的企业可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相关申报表格,并连同退税凭证及数据提交给税务机关。

接下来是审核环节,分为外经贸部门稽核和基层税务机关审核。外经贸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执行退税政策的情况,而基层税务机关则在此基础上进行更细致的审核工作。

最后,地市的国家税务局拥有审批权,他们会将申报表内容录入计算机审核系统,并与各类电子数据进行交叉稽核。通过稽核的数据将在计划指标内办理税款退库手续,将税款退付给企业。

在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并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包括专用封面纸、申请表、核销单、缴款书等。所有资料需按关联号排列装订,并附两套退税申报表。正式申报后,企业需等待税务局的批复,并在批复后核对开户行与账号信息,打印退库申请并盖章提交。

在整个流程中,企业应确保各项操作符合退税政策要求,以顺利获得应退税款。对于不熟悉出口退税操作的企业,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人员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你好,在做出口退税系统时,有出口的数据怎么样录入? (三)

贡献者回答在进行出口退税系统的操作时,首先需要在“向导”中选择“第一步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步骤,或是在申报系统的主界面中依次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即可进入直接出口报关单的录入界面。

对于录入条件,当月发生的直接出口业务,无论是否取得了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都需要录入当月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对于未取得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的业务,可以以“白单”或“蓝单”进行录入。

录入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首先按下“增加”键激活编辑窗口,然后根据不同的栏目进行信息录入。如“记销售日期”应根据出口记帐日期录入;“进料登记手册号”需依据出口报关单的备案号录入,一般是以“C”开头的12位数;“出口日期”则依据出口报关单右上角两个日期中较迟的一个日期录入;“外汇核销单号”则根据出口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栏的内容填写。

其他重要信息录入包括:“代理证明号”通常为空,但若为代理出口,则需录入代理证明号;“单证不齐标志”用于标注未取得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或外汇核销单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录入;“出口商品代码”则需按照商品代码录入,企业应注意当录入商品代码后,若电脑提示“非基本商品”,则需选择录入该商品代码的任一明细码,或报告税局由相关人员确定;“征税税率”和“退税率”由电脑自动产生,企业不可随意修改;“出口发票号”则需根据出口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发票编号录入。

完成所有信息录入后,按下“保存”键进行存盘,然后重复上述操作将当月取得的所有直接出口报关单录入系统。在退出该模块之前,记得按下“序号重排”键进行序号重排,以避免序号出错。

出口退税的金额在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四)

贡献者回答一、出口退税的金额在增值税申报表时:

1、当月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外贸内贸)全部填充在:附列资料(二)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行次1: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对于确定是用于申请出口退税的发票税额,填列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转出额23行次: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销售额:填充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三 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第29行次 ,填充后,会自动勾稽到主表 7行次: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企业在单证信息齐全后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同时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即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

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维格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