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复杂而多变的社会中,每一个孩子都是家庭与未来的希望。然而,当罪恶的黑手伸向无辜的孩童,尤其是像12岁这样天真烂漫的年纪,我们的心痛无以言表。当一个12岁的女孩不幸遭遇强奸这样的恶性事件,她所承受的身体与心灵的创伤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在法律的天平上,这样的受害者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这样的事件中,受害者及其家属完全有权要求赔偿,以寻求一丝慰藉与正义。

12岁女孩子被强奸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

12岁女孩子被强奸可以要求赔偿吗?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对于民事赔偿,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有的会很高有的会很低,我见过的新闻最低的只有判决赔偿5000左右的,但是影响其高与低的因素,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 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所有或者很多因素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般 法院会支持高一些的赔偿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和17岁女孩子睡觉算犯法么? (二)

优质回答和17岁女孩子睡觉是否犯法,需要看是否自愿。

1、已满十四周岁的,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给对方造成精神或者身体上的伤害,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2、已满十四周岁的,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涉嫌强奸罪。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对方是自愿的,也涉嫌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强奸未满14周岁的女孩女孩自愿家长起诉要坐几年牢? (三)

优质回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不是对方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并且奸淫幼女的行为属于强奸罪中情节恶劣的行为,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会从重处罚,量刑在三年到十年以下。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思想和行为都还没有成熟,所以在法律上是着重保护的,即使是自愿也构成强奸罪。

法律分析

况且犯罪者没有自愿报案的行为,而是被家长起诉,这种情况人民法院量刑是加重的,基本都是五年。即使男方也是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只要满了十四周岁就要负相关的刑事责任。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例外,如果在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时,是女方谎报了年纪或者隐瞒了年纪,也就是说男方并不知道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男方主观上并没有想要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那法院在审判时是会从轻量刑的。在之前还有过因为女方谎报年龄,声称已经成年,男方主观上不知道对方为幼女,所以男方不构成犯罪的案例。但这是因为该案件的女方长相比较成熟,无法从外形推断出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法律中,明知道对方为幼女包括三种情形:应当知道、明确知道和可能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和未满18岁女孩子自愿睡觉算犯法么? (四)

优质回答首先,我们要明确,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性权益保护问题。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有严格的规定,旨在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和性剥削。因此,与未满18岁的女孩子自愿睡觉,虽然可能出于双方自愿,但仍然可能触犯法律。

1.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意味着,无论女孩是否自愿,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女孩:对于这一年龄段的女孩,虽然她们已经具有一定的性自主能力,但仍然属于未成年人,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且女孩是自愿的,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如引诱、教唆、欺骗或者胁迫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此外,如果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且男方有利用女孩年幼无知或缺乏性经验等情形,也可能被视为强迫性交易或其他犯罪行为。

除了年龄因素外,如果男方对女方负有特殊的职责,如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那么与其发生性关系将构成更严重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母爱丧失,12岁少女遭六旬老汉侵犯,母亲为何将女儿推向火坑? (五)

优质回答看到这样的事情以及这样的母亲实在是令人气愤。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不但没有一点慈爱之心,反而是将孩子推向火坑,而当人们探究孩子的母亲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人们惊奇的发现,孩子母亲之所以会选择这样做,仅仅是因为几百块钱就选择将自己的孩子推向了火坑。让一名年仅12岁的少女体验到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以及心灵上的创伤。

01事件:老汉为老不尊,母亲为母不慈。这起事件的主要人员是年仅12岁的少女王某某以及她的母亲丁某某,还有被告人吴某某。在这起事件当中,人物之间的关系是丁某是王某的母亲,而丁某与吴某早有认识,同时丁某已经是年过六旬的老人。看似不应该有太多瓜葛的三个人,却在王某母亲的推动之下产生了非常恶劣的事情。在王某母亲的推动之下,年仅12岁的王某与年过六旬的吴某前后三次在玉米地里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最终致使王某怀孕。

在事件发生以后,年幼的王某心灵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创伤,回到家中以后王某将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家人,而家人在报警之后带王某去医院检查知识,发现孩子已经怀有身孕。在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前后两次去抓捕犯罪嫌疑人吴某都无功而返。后来吴某知道自己肯定是跑不掉的,因此选择去派出所投案,但是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一直是拒不认罪,直到最后DNA比对结果出来,吴某才无话可说。

02、为了区区几百元,母亲将自己的女儿推向地狱。随着人们对事件的探索,发现王某的母亲丁某与犯罪嫌疑人吴某其实早已相识。吴某年纪已经年过六旬,在早些时候吴某的妻子离世,吴某一直是与自己的儿子居住在一块儿。在私下随着吴某与丁某的交流,在交流中作为母亲的丁某居然把自己邪恶的眼光放在了自己女儿身上。为了从吴某手中得到更多的钱财,丁某将自己年仅12岁的女儿介绍给吴某。当吴某在得知丁某女儿12岁的消息后,前后三次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

在案发之后,吴某对于丁某得经济支付也仅仅只是以200元的人民币了结此事。而丁某面对自己女儿被吴某侵犯,这件事情不但没有任何的气愤,反而是因为吴某的200元人民币就对自己的女儿置之不管,并且将自己的女儿推向深渊。在最初的时候,这件事情仅仅只有王某的母亲丁某了解。王某家中的亲戚并不了解王某究竟被母亲拉出去做了些什么?王某的父亲也一直被蒙在鼓里,当王某的父亲得知此事以后,王某的父亲表示准备起诉自己的妻子。

03、虽一位年过六旬,一位是受害者的母亲,但是他们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案件侦破以后作为直接侵犯王某的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法院认为吴某采用强迫性的手段,强行与一名年纪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并致使怀孕,这对幼女的身心健康以及成长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同时他的行为也构成了强奸罪,因此,依法对吴某作出了裁决。而关于受害人王某的母亲丁某的处决方案至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但是有关人也认为,虽然说王某的母亲没有对王某产生侵犯,但是她却间接地促使这一事件的发生。因此有关人员认为王某的母亲丁某很有可能也会被以强奸罪罪名判刑。

同时在事件发生以后,王某的家人曾要求去鉴定丁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但是有关法律工作者才指出,无论丁某的精神是否存在问题,丁某对于促成王某与吴某之间的事情这不可否认的,因此无论在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丁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她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对她的制裁。

虽然说法律对于犯罪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罚,但是受害人王某心灵上的创伤,并不是因此就能够被抹去的,也希望王某在今后的成长中能够多多受到家人的关爱。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强奸女孩子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维格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