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 2、社会团体和企业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什么负责
- 3、什么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政治要求
- 4、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
- 5、什么是团体标准?如何制定团体标准?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一)

优质回答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元,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
一、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
4、实质审查。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二、专利收费标准
1、申请发明专利的标准官费是3450(包括申请费950和实质审查费2500),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1070,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560;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255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2、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官费是500,如果符合公司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150,如果符合个人费用减缓条件可减至75;授权登记时还需交纳205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另外,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额外的代理费。
扩展资料
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
1、自己拥有的技术不能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技术相同,应提前进行检索,可以委托合法的代理机构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进行检索
2、自己所拥有的技术不能提前以论文的方式进行发表,在专利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方式将技术公开或者参赛,防止自己将自己专利的新颖性打消。
3、在专利进行申请之后应实时进行专利的监控,防止他人在专利申请时进行侵权,保留好证据,在专利授权之后进行回溯维权,维护自己的专利权。有合作的代理机构,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监控。
社会团体和企业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什么负责 (二)
优质回答社会团体和企业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相关标准信息,社会团体和企业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调整的对象是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所执行的标准,这类标准规定了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所应达到的各类技术指标和要求。
是企业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硬承诺,应当公开并接受市场监督。因此,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公开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不符合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宣传推广团体标准,促进团体标准实施,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社会团体应当公开其团体标准的名称、编号等信息。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还应当公开标准涉及专利的信息。
鼓励社会团体公开其团体标准的全文或主要技术内容。鼓励社会团体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其团体标准信息。对团体标准的监督依据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
内容参考:
什么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政治要求 (三)
优质回答职业道德规范
1.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含义与作用
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专指国家公务员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遵循的,与行政工作和公务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公务员的职业特征并反映公务员自身特殊要求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所谓公务员的职业特征,就是公务员和职业活动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烈的政治性。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办事,处处考虑国家的利益。二是重大的责任性。公务员的职责,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执行政策,领导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保证社会分工体系中各行业的正常运行。三是国家公务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并借以领导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履行自己的职责。
国家公务员职业活动的特殊性,要求有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其行为,因此,这一规范对调整公务员在其职业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1)对公务员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作用。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处理内外关系的过程中,涉及到各方面利益,经常会发生矛盾。尤其是剥削阶级意识的影响,旧官僚争权夺利的恶习还会侵蚀某些公务员,使公务员队伍虽然对此也可能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以约束,但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的调节作用。职业道德规范可以通过评价、命令、教育、指导、示范、激励、沟通等方式和途径来调节职业内部各种关系,协调各级公务员和行为,职业道德规范还可以从公务员的内心信念、良心、义务和荣誉感等方面,调整公务员的外部关系,即调整公务员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调整公务员职业与其他职业关系,调整公务员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使公务员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2)对激励公务员努力做好工作的精神动力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动力,它激励公务员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空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崇高的献身精神,去开拓、创新,提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飞速发展。
(3)对实现公务员自身完善的基础作用。按照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强化每个公务员的道德观念、道德修养、道德行为,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因为职业道德是职业生活的指南,可以培养公务员的优良品质,从道德上塑造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明确对自己、对他人负有的道德责任。公务员的品质,美国强调乐观主义、勇气、公正;英国强调纪律、可信赖性,公平、职业上的道义;我国强调忠诚、公正、廉洁、热忱。
(4)对提高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影响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就是抓“人”的建设,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特殊位置,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极大。孔子曾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就是说,领导带头走正道,谁还敢走歪门邪道?正所谓“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行于后者也”。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也为社会树立起一面旗帜,激励和引导着社会成员,对改善民风,优化社会风气,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2.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1)忠于职守,一心为公。一是要维护国家尊严,衷心拥护政府,勇于献身。作为公务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应为国效力,不仅自己不得有损害国家和政府利益与尊严的言行,而且要同这些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二是要将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科学的工作态度与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凡是自己职责内的事务,必须亲自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理,遇有紧急情况,不得擅离职守。公务员责任重大,如果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必然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自己也必将受到惩罚。三是要增强对本职业的高度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要于国于民有益,就应不怕困难和风险。当前,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十分激烈,我们能否奋起直追,事关社会主义祖国的兴衰成败。抓住时机,敢于挑战,增强一些敢于“冒风险”的意识,迈开大步尽快赶上去,这个重大课题呼唤着每一个公务员。
(2)实事求是,秉公执政。为此,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办事老实,不夸大不缩小;正确用权,不徇私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3)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一是要勤俭节约,生活质朴。古人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即节约俭朴是一切美德的共同标志,奢侈是最大的恶行。二是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必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少一点索取,多一点奉献,任何时候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三是要清正廉洁,不谋私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主动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洁身自好,同特权现象、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4)关心群众,平等待人。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道德原则的具体体现。为此,要热爱人民,尊重人民,相信人民。要联系群众,关心百姓疾苦,为民办实事。要反对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另外,要宽厚待人,团结合作,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善于不同意见,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甚至反对过自己的人一道工作,树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和批评的良好风气,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
(5)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公务员必须加强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以高于一般群众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说话要算数,不能信
口雌黄,要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讲究信用。生活要检点,对个人的物质消费要注意节俭合理。要自尊自爱,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维护自己信仰的独立性和坚定性。高风亮节,正气凛然,始终不忘自己的“公仆”地位,做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表率。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要培养遵纪、依法办事的高度责任感,并使之成为自觉的道德义务,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保密行为规范
1.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的含义与作用
保密行为规范是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规定和行为准则。这一规范较为完整地反映在党政干部的《保密守则》中,其具体内容有:(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能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人公共场所。
国家公务员执行国家公务,不仅在其业务范围内涉及许多国家机密,而且还有机会可能接触到其他业务范围的国家机密。尤其在当前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对公务员实施保密行为规范更有重大意义:(1)有利于加强对敌斗争,巩固国防。(2)有利于发展经济,进一步改革开放,促进科学技术发展。(3)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定。
2.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l)在会议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主要是:重申保密纪律;对会址和扩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控制机密文件印发;管理保密文件、资料、笔记本、录音带和录像带。
(2)在文书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主要是:保密文件的负责制、分发、传阅、清点、移交、销毁均应严格保密、履行程序。
(3)在涉外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主要是:内外有别,不泄露机密;严防窃听、窃照;不带机密文件及保密资料等。
(4)在经济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主要是:提供统计数据,应严格审批;提供测绘资料,要坚持原则,要有批办手续;对外经济活动,不泄露具体政策、计划、数字、措施等;引进资金、技术,注意方式,确保渠道畅通;内部研究的事宜,不得扩大外传。
(5)在科学技术工作中保密要求主要是:要明确科学技术工作中的保密范围;明确科学技术保密等级及其审批权限;按照具体保密要求,负责专利保密;不得有泄密行为,防止外国窃取我国科技秘密。
(6)在通讯和计算机信息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主要是:严格遵守传送密电要求,保证通讯设备安全;重视计算机房安全,谨防计算机秘密信息磁盘失窃。
(六)外事行为规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已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或合作关系,我国公务员的外事活动越来越频繁。而各种外事活动,一般都有一定的惯例,并且各国都有各自的特点,情况比较复杂。我国公务员掌握涉外活动原则、熟悉外事纪律、通晓外事礼节,使自己的行为适应外事交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1.外事活动中应坚持的原则
(1)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公务员涉外工作中应坚持的基本立场和重要原则。当今世界正处在国际形势剧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更重视、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和意义。
(2)不卑不亢,内外有别。公务员在外事活动中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外事场合中,既要做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又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外事纪律应该成为公务员涉外活动的重要原则。公务员要想很好地执行这项原则,就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党和国家关于外事活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以及一定历史时期内某些重大问题的对外统一表态。
(4)维护国格人格。公务员不论是出访还是国内接待,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是代表中国政府的。公务员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任何外事场合中,都要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维护国格、人格。
2.公务员出访时的行为要求
对出国访问或出国执行公务的公务员的行为,有两方面规范性要求。
(1)熟悉外事礼仪,尊重各国习俗。一是要注重日常交往礼节,它包括尊重出访国风俗习惯、守时守约、尊重老人和妇女、注意言行、注意吸烟场合。二是要适时理发,经常梳理,胡须要刮净,指甲要修剪,鼻毛应剪短,头皮屑太多时应将头皮洗净;衣着要注意清洁、整齐,特别是衣领和衣袖,要经常清洗;出席隆重的活动一般应穿深色服装,上下身颜色要一致,参加吊唁活动一般要穿黑色服装;参加活动时,进门后应把大衣、帽子、围巾、手套、雨衣脱下,送存衣处存放。三是要注意见面时的礼节,它包括介绍、握手、致意等方面。四是要在谈话时注意礼貌,即社交场合谈话时,先弄清对方身份;谈话要自然,态度要和蔼;谈话的内容一般不要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不径直询问对方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衣饰价格等私人生活方面的问题;自己讲话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别人说话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看法,但不要随便插话,对方发言时,要注意倾听,不要分神或看手表,也不要只谈两人知道的事情而冷落第三者。五是在宴请活动中应注意礼貌,它包括应邀、掌握出席时间、人座、交谈、祝酒、宽衣等方面。六是要做到称呼有礼貌,即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
称女士。
(2)遵守外事纪律。一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对重大国际问题,对外表达要符合我国对外政策。二是要严守国家机密,严防窃照、窃听、泄露国家机密。三是出国一般不得携带内部机密文件(包括本单位打印材料)、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四是不得出入不正当的娱乐场所。五是应主动向对方介绍我国对外一般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对不便拒绝而收下的礼品应妥善保管,回国后按规定统一处理。六是要执行外事经费开支制度,注意节约,防止浪费,不得用外汇。
3.外事接待的要求
(1)必须坚持外事接待原则。第一,要根据国情和需要安排接待。对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正式访问,往往都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对军方领导人的访问,也举行一定的欢迎仪式,对其他人员的访问,一般不举行欢迎仪式。然而,对应邀前来的访问者,无论是官方人士、专业代表或民间团体、知名人士,均要安排相应身份的人员前往机场(车站、码头)迎送。第二,尊重各国风俗,体现平等精神。如天主教徒忌讳“13”这个数字。所以我们对外服务的宾馆、办公大楼的房号、层次往往都不用“13”这个数。用“14’取而代之。遇上“13”的日子,一般不举行宴请活动。
(2)外事接待中的礼仪要求。第一,对外国来访的客人,通常视其身份和来访的性质,以及两国关系等因素,安排相应的迎送活动。一般来说,我方迎送外宾的人员,其身份(主要指其职务)应与外宾相当。迎送外宾应按预定的时间到达迎送的地点。第二,会见要提前联系;谈话态度要热情,不得左顾右盼以及询问外宾的工资收入、年龄和婚姻情况;不得将保密文件带到谈判桌上。第三,宴会、酒会上,主人不要显得太谦逊,倘若我们请欧美国家的朋友进餐,一般只需对客人说:“但愿您吃得对胃口”或“请自己用餐”。与外宾接触时,要注意文明卫生,咳嗽、打喷嚏、打哈欠应用手帕掩住口、鼻,面向一边,避免发出大声,
不要随地吐痰,应将痰吐在手帕或纸巾里。
(七)语言行为规范
1.公务员语言行为规范的含义与作用
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和进行其他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举止行为;二是语言行为。语言行为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传播各种信息,以表明态度,行使职权,处理公务。
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说话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语言要力求科学和艺术。语言运用得当,就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反之,则会引起误会或招致不快,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因此,研究语言科学,掌握语言艺术,应该成为每个公务员的必修课之一。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以谈吐取人,不良的谈吐会影响一个人的社交生活以致事业前程;动人的语言帮助你启开成功之门。在交往中,谈吐障碍会使人缺乏活力,降低权威和说服力。公务员如果能教好地掌握语言这个工具,同时又具有敏捷的思维能力,那么在现代社会,就会成为沟通信息的行家里手。能言善辩,对答如流,就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交际场合的需要。我国从1988年开始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考核从十个方面进行评鉴,其中一项就是“口头表达能力”。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已形成制度,每个公务员更应该在运用语言方面下一番苦功。
2.公务员语言规范的基本要求
(1)标准、适用。所谓标准和适用,是指公务员所掌握的语种要能兼顾标准和适用,要根据施用对象合理选择语种,以便收到良好的语言效果,在汉族人口众多的地区,公务员要努力学习和钻研汉语普通话,力求标准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练习并掌握一些有关的汉语方言,力求运用自如。总之,在追求语言标准化的同时,还要强调语言的适用性,做到因人而异、因民族而异。
(2)确切、简洁。公务员语言确切、简洁,是行政机关处理日常繁杂事务的需要,既有利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威望。它要求说话节奏的快慢比较适当;对音量控制要视谈话的地点、场合以及听众数量多少而定,但都必须强调说话要清晰有力,避免发出沙哑、沉闷、令人生畏的声音。
(3)逻辑、文雅。指公务员在解答问题、表达思想、阐明政策等具体情况下,要符合一定的语言逻辑规则,即思维要严谨细密,表达要条理清楚,以便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在内容上要具有充实、深刻、鲜明、新颖等特征;在表现形式上要求能体现出严、情、意、美的文雅特色,“严”指语言的严肃性、庄重性;“情”指语言要以情感人;“意”指语言要能恰当地表情达意;“美”指语言要言辞优美。
(4)克服语病和语禁。一是要克服语言方面的毛病,主要有沙哑、尖音、断音,以及沉闷的鼻音等;二是要克服动作方面的毛病,主要有谈话时锁眉、用手拉耳朵、摸下巴、搔头皮、抠鼻孔、搓汗泥、咬嘴唇、摇腿等;三是要克服谈话时的禁忌,即用手指指点对方或手摸听者的头部,用质问式的语气谈话,眼睛不看听者,边谈边看表,或边干其他事,谈他人的缺点和隐私等等。
(5)运用语言的艺术性。指公务员在运用语言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要讲究艺术,要探讨并遵循语言科学的客观规律和应用法则,根据谈话的不同场合、对象、内容而灵活处理,使谈话得体而生动,语言入理而高效。
(八)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1.公务员仪表举止行为规范的含义与作用
公务员仪表举止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礼节、仪态、容貌、举止的总称。仪表举止行为规范渊源于众多的理论领域深厚的社会基础。其具体内容有:(1)礼貌和礼节。礼貌是人与人之间在接触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礼节则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公务交往场合中,相互问候、祝愿、慰问,以及给予必要的协助与照料的惯用形式。(2)仪式。指公务员在执行某些属于团体活动的公务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3)容貌姿态。指执行公务时的修饰、姿态的基本要求。(4)服装。在这里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对着装的基本要求。(5)举止。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的举动或行动的基本规范要求。
国家公务员的良好仪表举止,能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正确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等,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体现政府的形象。公务员的一切公务活动,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均具有严肃性。为了体现这种严肃性,对公务员除具有其他要求之外,还要求有端庄的仪表举止,以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2)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素质修养。公务员良好的素质修养,不仅包括较高的理论修养、较高的才能、高尚的品德和充实的精神世界,而且包括讲究仪表举止,使其内在的修养与外在的仪表相一致。
(3)对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改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公务员不同于以物为工作对象的职业,其工作对象十分广泛,包括社会的各领域、各层次的人们,因而影响大,表率作用要求也高,所以,公务员讲究仪表举止,对于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修养,具有重要意义。
2.公务员仪表举止的基本要求
(1)执行公务时的仪表举止。一是要在日常工作交往中做到,开会准时到,拜访要先约会,约定要守信用,坐态文雅,站态自然,对待同事有礼貌。二是要在彼此介绍或告别时,尊重习俗,自我介绍要谦虚,称谓他人要适当。三是要在服饰方面,衣着朴素大方,符合个人特点和场合要求,有一定的庄重感。四是要在接待活动中,热情好客,彬彬有礼,举止大方而灵活。
(2)其他时间的仪表举止,如在公共场所着装要因地制宜,讲究仪态,自我约束,不声喧哗;就餐时要气氛友好,不劝酒,防止失态的事情发生;吸烟时也要注意礼貌和清洁,凡是在贴有“禁止吸烟”或“不吸烟室”字样的地方,要自觉禁烟。
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 (四)
优质回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档案、公文处理、会议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技术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外事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法规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移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预决算、绩效管理、会计、非税收缴及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以及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对所属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
(五)行政服务科。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与行政审批局就划转许可事项的政策传达、业务支持、学习培训、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信息交换和执法结果反馈等工作进行对接。
(六)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皋)的维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市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参与辖区内各类市场培育建设和市场布局规划,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和风险监测研判、风险分类、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调查研究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的相关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七)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依据委托承担本市和指定区域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协助对如皋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进行调查和提出意见;协助指导本市企业的反垄断应诉;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办法和措施;负责依法监督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八)综合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广告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广告监测工作;指导促进公益广告发展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
(九)质量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应用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制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组织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开展产品缺陷调查及相关技术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督察工作;承担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含市场实体店、电商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组织指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协调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负责全市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组织建立认可与检验检测资源社会共享机制,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技术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负责高端纺织、生物医药、高端食品产业推进。
(十)食品安全协调科。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特殊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国家、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预警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药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经营环节开展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以及质量问题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药械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药械妆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标准化促进科。拟订全市标准化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促进、考核评价、激励惩处、宣传引导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的深度融合;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各类组织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研制,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负责管理标准化技术组织;健全完善标准化协调机制;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承担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标准化和计量法律、法规;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标准网上声明公开,并对声明公开标准进行监督;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组织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全市标准化、计量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六)知识产权科。负责拟订市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鼓励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申请和注册登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地理标志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拟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以及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负责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参与知识产权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指导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组织实施知名商标品牌、高价值专利和地理标志培育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
(十七)稽查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全系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协调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统筹协调事中事后监管与执法稽查的联动配合;负责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牵头、汇总和评价工作;组织协调与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老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指挥中心,作为直属行政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消费维权、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等投诉举报及咨询的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三)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和指挥,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备案和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指挥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应急与宣传科。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督办;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对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的领导和指挥;研究确定应对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收集、分析、研究应急响应期间市场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梳理、整合,报送相关部门;对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对应急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相关市场预警工作。
(二)投诉举报科。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承接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业务信息的咨询;负责受理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违法行为的举报,负责做好消费维权、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等有关投诉举报以及市长热线、阳光信访等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协调处理、结果反馈和来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基层分局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三)信息数据科。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相关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通过远程视频平台、信息监管平台等智能化、信息化终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违法行为,向办案部门进行移送,承担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如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陈、丁堰、白蒲、下原、九华、长江、石庄、吴窑、江安、搬经、磨头分局等14个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分别承担所辖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为正科级建制,其余分局均为副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为:在辖区内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市局授权范围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承担辖区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网络监管企业信用建设,建立重点企业质量安全信息档案,做好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管理辖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对辖区内广告活动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承担辖区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局有关科室、检验机构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量器具检定及后续处理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所在镇(区、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主要负责分局内部事务管理。
(二)监管股。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价格、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协调、认证认可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行政服务股。主要负责辖区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确认性质的权力事项的办理,以及需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事项的初步审核。
(四)稽查股。主要负责查处辖区内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受理并调处辖区内的申(投)诉。
什么是团体标准?如何制定团体标准? (五)
优质回答团体标准的概念与制定
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的标准化规定,它们不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范畴,而由团体自行确立标准制定程序。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仿,但其编号规则可由团体自订,前提是不能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号重复。团体标准的制定基于市场与创新需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归口,并在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注册。
制定团体标准的程序包括起草单位的资格确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标准的起草、评审和发布。申请团体标准的项目需遵循法律法规、有利于资源高效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与现行标准协调、符合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并已通过评价,且与现有标准不冲突、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在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相关主体意见,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完成后应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修订。团体标准制定完成后应向社会公布。
团体标准的费用涉及标准撰写、会议、差旅、专家审核等,费用差异较大,部分高标准的团体标准甚至能媲美国家标准。
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团体标准化工作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开展,不设行政许可。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与监督。
团体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可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团体标准制修订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标准信息包括名称、编号等,涉及专利的还需公开专利信息。
现行法律法规对团体标准内容的要求包括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避免妨碍商品和服务流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的主体应一致。发布机构应为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基金会无法发布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可以联合发布团体标准,鼓励合作与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团体标准化工作与国内企业享有同等权利。
社会团体在标准化工作中的内容包括建立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和机制、制修订实施标准、协调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参与、促进团体标准国际化以及提供标准化服务。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数量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多个单位参与起草以确保全面性。团体标准一般每5年复审一次,如有专利信息变更,需及时复审。团体标准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团体的专项经费、赞助、集资,以及标准使用者支付的培训、资料、文本费用等。
团体标准发布流程包括审批、编号、公告、公开发布信息、出版发行和归档。团体标准公告应包括名称、编号、实施日期、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信息。社会团体可选择随附发布公告或通知、标准全文或主要技术内容。
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按照团体标准化系列国家标准开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以激励社会团体高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
团体标准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若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要求,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申请转化。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团体标准化工作旨在提升企业及其产品信用、引领行业发展、申报国家级奖项、项目申报加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发创新积极性。团体标准工作咨询可联系邢双或乾泉。
团体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区别与联系
团体标准与行业标准定义不同,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适用于团体成员或社会自愿采用;行业标准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适用于全国某个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周期较短,一般为3-6个月,行业标准则约为3年。
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也不同,团体标准由团体自主制定,行业标准由政府制定并适用于特定行业。两者在发布主题、制定周期、适用范围上存在差异,团体标准的灵活性更高。
团体标准编制的程序包括立项审批、大纲评审、起草与初稿评审、征求意见、编制送审稿、审查报批、运行与复审修订等阶段。编制单位需明确各阶段任务和职责,确保质量与进度。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维格律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涉及专利信息管理方面应该做哪些工作?()a、建立信息平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