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是胃穿孔 (一)

怎样判断是胃穿孔

最佳答案急性胃穿孔是一种严重的胃部疾病,其症状包括突发剧烈腹痛,这种疼痛最初可能集中在上腹部或穿孔位置,之后迅速蔓延至整个腹部。患者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并伴有腹胀和便秘。此外,穿孔可能导致休克症状,如面色苍白、四肢发凉、出冷汗等。

对于胃穿孔的处理,应根据患者的年龄、溃疡病史及穿孔情况来决定。如果患者年轻、病史短且穿孔小,可能先采用非手术治疗,包括禁食、放置鼻胃管抽吸胃内容物、输液补充水与电解质以及使用抗菌药物预防腹腔继发感染。但对于老年患者或病史长、穿孔不易闭合的情况,可能需要紧急手术。

术后护理方面,应避免辛辣食物,坚持流食一段时间,并注意腹部保暖。建议采取规律饮食,避免粗糙、过冷、过热及刺激性食物,同时戒烟限酒,缓解精神紧张。必要时可使用药物促进溃疡愈合。

在食物选择上,建议食用螺旋藻、磷脂和优质蛋白。轻度溃疡可每日食用螺旋藻4粒、磷脂4粒、优质蛋白1包,连续食用60天;重度溃疡则需每日食用螺旋藻5~10粒、磷脂5~15粒,分两次食用,持续90~180天。

预防急性胃穿孔的措施包括少吃油炸食物、腌制食物、生冷食物和刺激性食物,规律饮食,定时定量,避免胃部受凉,并注意补充维生素C,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和水果。

综上所述性胃穿孔是一种需要及时就医处理的严重疾病,患者应密切注意自身症状,遵循医生建议进行治疗和护理。

工人在宿舍休息时得了胃穿孔,老板负责吗 (二)

最佳答案员工在休息时突发疾病是不属于工伤范畴,单位是不需要以此承担赔偿责任,由员工本人负责。

在工伤认定中,员工需要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并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者,才能视同为工伤。员工在休息时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在工作过程中,同时并没有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员工所患疾病也并非职业病的一种,是无法判定为工伤的。所以单位是不需要负责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因工作被气出胃穿孔,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维格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