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始末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始末

事件背景

历史遗留问题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温州市区在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时,为加快进程,允许受让方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自行选择20年到70年不等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这一政策导致了后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一系列问题。

事件爆发

首批到期案例

2016年,温州首批20年产权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涉及鹿城区内约600多套房产。这些业主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发现,由于土地使用权到期,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其中,王女士和王先生的案例尤为典型,他们的房产在交易过程中因土地证过期而陷入困境。王女士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过期无法贷款,也无法正常交易;而王先生则在购房过程中,房产证已过户,但土地证却因原房东的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无法办理过户。

政策争议与反应

法律依据不足

面对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法律依据显得不足。《物权法》虽然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并未对续期年限以及是否有偿续期进行明确。温州市政府要求20年产权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业主按照房屋价格的三分之一缴费续期,此举引发了广泛争议。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指出,地方政府此举不合理,因为《物权法》并未规定有偿续期。

社会各界反应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纷纷报道此事,公众对此表示关切,并呼吁政府部门尽快出台明确的解决方案。一些专家认为,应推动在法律层面或司法解释上明确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是否有偿以及续期年限。

后续发展与解决方案

地方政策探索

在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后,一些地方开始探索解决方案。例如,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瑞安市出让(租赁)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工业用地后续使用办法,为类似问题提供了借鉴。

法律完善与政策建议

针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法律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续

70年产权房子到期后怎么处理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一)

最佳答案1、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23日公布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过渡性办法,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相关部门也不收取费用。

2、这一办法被总结为“两不、一正常”。

3、“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王广华指出,自动续期,意味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4、“不”为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王广华指出,在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费用。

5、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王广华表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住房,在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6、因此,那些担心到期后,房子被政府收回的,要交几十、上百万土地出让金续费的,都可以暂时把心放回肚子里去了。

7、为什么出台这样的过渡性措施呢?这主要是因为温州等地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案例。而且这个问题目前仍然没有解决方案,许多民众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等。

8、小国还是要强调一下“暂时”,因为这只是个临时性的措施,而且土地使用期限并没有在原本的基础之上发生变化。真正的解决方案还是要等法律安排的。

9、王广华说,近期我们收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请示,为此,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就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我们提出可以采用上述“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处理。

10、王广华指出,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

11、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设置障碍。

12、新闻背景:中国住宅土地70年到期,续期需要支付出让金的规定源自于26年前的一部行政法规。这部被称为“国务院第55号令”的法规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1995年生效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延续了这一规定。

13、不过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则在续期问题上开始出现差异。《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14、有声音认为,既然是自动续期,就意味着不用补交土地价款,也不用办理任何手续。但另一些专家担忧,如果是这样,那么土地成了无限期使用,城镇土地国有制的红线将被打破。

15、几部法律法规“打架”,加之专家舆论的意见分歧,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究竟怎么办成为一个难题。温州、深圳等地的少量住宅、商用等建设用地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与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间也出现一定时限差,导致提前遭遇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连着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吗? (二)

最佳答案房地产开发商建房时取得土地出让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住房的所有权还是购房者所有吗

回答

2019-12-11 12:55

最佳答案

最近,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又再起波澜,起因是发生的温州的一则房屋产权70年变20年的案例。那么,为什么产权会到期,到期了又该怎么办呢?

事件回顾:温州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

事情发生在温州,温州市民王先生2019年3月份购买了一套位于温州水心住宅区的二手房,房屋建造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

2019年4月初,王先生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将60多万元的购房款存入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缴纳完契税后,王先生也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可是,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王先生却意外发现原房东的土地证已于2019年3月4号过期。而根据温州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信息,当时为了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确实有一部分房子的土地出让金只收取了20年而不是70年的。

而且,经过温州市国土部门初步摸底、排查,温州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9年底到期的房产有600多套。根据《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虽然具体的解决办法还是没有出现,但是温州市国土局已明确表示,此前有媒体报道的“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在这个节骨眼上,人民日报又出来给大家普及产权知识了,我们一起来看看权威媒体的说法。

首先,40年、50年、70年说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

通俗的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具体办法可以有两种:

一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二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

人民日报解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具体到这个案例:自动续期具体要怎么做?补缴费用是多少?

理论上讲,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自己所有的房子里。但如果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就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局长徐长波解释,到期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续期,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但是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如何续期、怎样补缴,标准都没有。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都没有明确规定。

温州部分土地使用权到期 需花三分之一房价续地,这也太贵了。 (三)

最佳答案温州部分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花三分之一房价续地,确实相对较高,但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及政策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背景

在我国,商住两用房产权通常为50年,而普通居民住房产权为70年。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面临续期或相关处理的问题。温州部分区域出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花高价续地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土地政策、市场价值及地方具体规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续期费用高昂的原因

土地市场价值提升: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价值往往会有显著提升。因此,续期时所需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会相应增加。政策规定:根据相关政策,土地使用权续期需补交出让金,其具体数额可能根据土地所在区域、用途、剩余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在温州等地,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市场需求的旺盛,续期费用可能相对较高。

三、处理办法

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存在以下三种可能:

续期并补交出让金:业主可以选择续期,但需按照政策规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是目前较为常见的处理方式。土地使用权收回并给予补偿:在不可续期的情况下,政府可能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给予相应补偿。这种方式对业主而言,虽然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在另一种不可续期的情况下,政府可能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对业主而言,损失较大。

综上所述,温州部分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花三分之一房价续地的情况确实存在,且费用相对较高。但具体续期费用及处理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土地市场价值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业主在面临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四)

最佳答案2016年4月各大网络媒体都连续几天热议了“温州600套民房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需要业主补地价”这样的文章,最后温州土地管理部门回应:称由于全国有关土地年限续期如何执行仍没有标准,因此目前还没有1例续期成功办出,目前也没有倾向性方案。

这件事情虽然随着温州土地局的回应,慢慢淡出人民的议论。也暂且不论土地使用权续期今后究竟会怎么操作。但是,起码给广大准备购买住房尤其是二手房的准业主提了个醒,那就是在购买房屋时,意向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还剩多少年,因为这个问题将直接决定在多少年之后你需要“补地价”。

除了热议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地上建筑的年龄也会对房屋价值产生影响。很多人容易把房龄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混淆,认为是一个概念,其实不然。房龄,就是房屋的年龄,是指房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是指,国有土地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权人70年使用权,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就开始计算年限,而不是从房屋建成后开始计算,这也就造成了很多房屋交房的时候就可能已经只剩下60年的土地使用权了。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和房龄都能直接影响房屋的价值,但是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住房时却很少考虑这两个因素。网络热议的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话题,希望能够引起准业主们的重视。因为,一旦购买一套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较短的房屋,就意味着你在不久的将来还需要交付一笔数额不小的土地使用权续期费。而房龄虽然单纯指的是地上建筑物的年龄,也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审批额度甚至是否能够办理公积金贷款等关键问题。

主体与标准难明确 产权续期没有那么简单 (五)

最佳答案最近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又再一次引发了热议,主要是因为人人一直在担心的房屋到期后的土地续期问题终于在现实中发生了。温州的“撞限”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又一次担心起来,70年后,自己房子该何去何从?

不断上涨的地价和不断贬值的房屋

相信大部分人已经都能理解清楚,所谓的房屋产权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建在这块土地上的房子的期限。因为我国是土地国有制,所有的土地的使用都是从国家手里租借来的,所以是有期限的;而房屋属于私人产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永久的。在搞清这两个问题后,大家就能发现这其中的存在的一些矛盾。

一是,城市的住宅用地的价格不断上涨,总体上是一个不断向上的升值过程,而房屋却是不断折旧的,价值不断贬低的。

二是,房子是必须建在土地上,但土地是有使用期限的,房屋却是永久的。不能因为土地到期了,没有续费,就可以强行拆除房屋,剥夺购房者的产权。

总结来说就是土地的升值,房子的贬值,房屋产权的永久性和土地使用的有限性,造成了这样一个“撞限”的情况和矛盾发生。而且还是我国楼市特有的一种矛盾。

现实太复杂 法律也难断

根据目前的法律来看,也就是2007年10月1日通过的物权法来看,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这里看到关于住宅用地,法律规定的是自动续期。

但是我们知道,所谓的续期就需要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了合同就要依照规定支付土地的出让金。就是在这给钱的环节上,没有出台了详细的规定。谁来交?怎么交?交多少?如果责任的主体和内容都不能明确,那么所谓的续期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在人大通过的物权法中,关于土地产权这一条的释义中说到: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而非人大不愿意去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是情况太过复杂。

有人说,难道不应该是开发商交吗?我们之前买房子时不都是开发商交的。其实这里大家都误解了。

事实上,我们用那么多钱买的房子,真正花在房子的钱只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都是土地出让金的钱,一般来说,大概在4-5成左右。房价简单的说就是地皮价加上建筑的成本,所以至始至终买地花的钱的都是我们购房者来掏的。

那好,就有业主们自己凑钱,统一缴纳。但现实是,一个项目好几千人,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续多少年?1楼和顶楼的标准一样吗?临街楼和楼王是否支付一样的价格?这其中的可变因素太多,标准难统一。特别是涉及到切身利益时,大家都变得格外的谨慎和认真。

对于购房者来说,也不必太过看重这样一件事,且不说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按照50年的期限设计,很少有住到70年的。即使有,只要房子是你的,就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了。

(回答发布于2016-04-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实际为准)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维格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