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合同法第35条

劳动法合同法第35条

t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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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劳动关系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发展与进步。而《劳动合同法》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关键法律,其中的每一条款都承载着重要的法律意义与实践价值。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更是劳动关系调整中的核心环节。本文将深入解读这一法条,探讨其背后的法律原则、实践应用及注意事项,以期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供有益的指导。

t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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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条件与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需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并需以书面形式确认,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t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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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思自治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首要原则是意思自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这一原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权的尊重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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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否则将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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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法合规: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t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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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出变更建议: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通常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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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协商答复:对方当事人在收到变更建议后,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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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应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t四、劳动合同变更的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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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调整工作岗位: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此时,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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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薪资与福利待遇:随着劳动者工作能力的提升或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用人单位可能会与劳动者协商调整薪资水平或福利待遇。这一变更同样需遵循协商一致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劳动法合同法。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维格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