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深度解析

在当今的劳动关系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稳定的就业保障。然而,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签订此类合同时,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是关于双倍工资时效的问题,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围绕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以及

时效

三个关键词,进行深入剖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长期就业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够享受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带来的就业保障。####

双倍工资

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这一规定旨在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双倍工资的赔偿并非无限期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何时起算 (一)

贡献者回答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开始计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时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行为,要给予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何时起算?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

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让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程序来维权。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二)

贡献者回答双倍工资的仲裁申请时效期限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同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性质,因此,双倍工资的起算点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拓展资料: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多久? (三)

贡献者回答劳动者在遭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措施——双倍工资争议时,应知晓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从劳动者得知或理应得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不同于劳动报酬,它是对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因此,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或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一年。

在理解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时,应明确这并非简单的工资翻倍。双倍工资的计算基于劳动者每月的实际发放工资,已发放的工资需扣除。这意味着,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给劳动者实际工资的二倍作为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双倍工资的赔偿通常指的是扣除已发放工资后的差额。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及其他社会保险等。

劳动者在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应基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包括提成奖金等,而不应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在仲裁裁决过程中,若仲裁机构错误地参考最低工资标准,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在起诉至法院时要求纠正。

总结来说,双倍工资的支付是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补偿,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者需在规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权利。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最多赔偿几个月工资 (四)

贡献者回答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的,应自应当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月支付二倍工资。若超过一年未签订,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

1. 裁判概述

劳动合同法未对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截止时间作出限制,只要未签订状态持续,用人单位就有支付义务。但由于该双倍工资差额补偿义务具有惩罚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故该请求适用一年仲裁时效规定。

2. 案情摘要

- 2009年9月12日,文选与中冶建工集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12年9月11日。

- 2012年8月24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1月1日,再次延续劳动合同,至2017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29日,中冶建工集团通知文选劳动合同终止于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2月6日,文选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25996.82元。

3. 争议焦点

中冶建工集团是否应支付文选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法律规定 (五)

贡献者回答双倍工资应该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主张。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通过申请仲裁来维权。

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这一个月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用工后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对此不给予否定性评价。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意味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双倍工资有无时效限制?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那么就不应该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双倍工资从双倍工资主张权产生之后就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双倍工资不及时主张有可能超过仲裁时效。风险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格律网希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