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价款结算有方式有哪几种? (一)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价款结算有方式有哪几种?

贡献者回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是用一定形式和条件来完成建设单位和承包的施工企业之间,工程价款收付的程序和方法。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价款结算有方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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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工程价款结算有方式有哪几种?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答:

1、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那个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2、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那么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的这个结算方式。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析:

预收工程款:

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发票、办理纳税、收取预付工程款,做好收款台账。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收款按合同约定收取,原则上预收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10%,不高于合同价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收。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施工企业要注意签订一份有利于自己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合同条款;其次要保存相应的证据,如:向发包人交付结算报告书,催告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函件。

本律师是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从事律师职业近20年。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用工、刑事辩护等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朱列玉业务经验 (二)

贡献者回答朱列玉律师,一位享有盛誉的全国优秀律师和广州市十佳律师,拥有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他在房地产、合同、金融和公司法律领域独具专长,尤其在房地产法律界享有高度认可,被认为是该领域的知名专家之一。 朱律师的代表作包括处理多起重大案件:如广东某集团与香港某公司的8.6亿元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以及深圳市某实业与广州市某贸易公司合作建房的1.3亿元纠纷案。他还曾代理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与某市高速公路公司涉及1.4亿元的投资合同争议,以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旗下某公司1.9亿元机电工程纠纷,以及某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的1.3亿元担保合同纠纷案。他的案件列表中,还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广东企业的融资纠纷和广东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与房地产管理公司的借贷融资纠纷,这些案件中,朱律师创造了全国首例缔约过失责任案和被国家工商总局评选为全国十大消费奇案的安富花园房产案,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此外,朱列玉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面也卓有建树。他曾为碧桂园房地产集团、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等数十家大型和特大型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广国投破产案件、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上市项目以及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境外上市项目,他以其专业能力,成为广州为数不多的处理境外上市法律事务的律师之一。

扩展资料

朱列玉,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法官多年,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广东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会长,广东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任职期间积极参政议政,敢言勇谏,被誉为“明星代表”、“议案大王”。2013年两会,他在发言中,针对垄断国企赚的多向中央财政交的少提出意见,并建议修改反垄断法。

租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汽车租赁在现在是非常受欢迎的,在生活中,为了方便,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旅游会租赁汽车,也有很多人因为汽车租赁发生纠纷,汽车租赁合同是生活中常见的合同,在签订时一定要细心,那么租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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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戎本亮律师解答:

在租车合同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概况;2、租用期限及价格;3、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等的损失承担;4、租用期间车辆的正常养护、更换配件的负担方;5、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戎本亮律师补充:

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有一些租赁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出了事故后,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所以,在租车时,要问清楚车辆的投保情况和合同的附加条款,对约定不明尤其是责任约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条款,保障自己的权益。

汽车租赁合同的风险是,当承租人开着租赁而来的车发生车祸时,对于承租人而言这样既损失了出租的车辆,也要对承租人的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对承租人而言,损失与风险无疑均是比较大的;如果承租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而承租人逃逸并且隐瞒事实时,出租人可能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共犯的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戎本亮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

遇到合同纠纷不知道如何处理,有没有好点的合同纠纷律师? (四)

贡献者回答好的合同纠纷律师需要满足严格的要求,要有出色的法律才能、渊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案例经验以及优秀的客户服务技能。在众多合同纠纷律师中,你可以选择律所规模大、拥有丰富经验、信誉良好的大律师,他们可以为你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也可以选择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服务态度良好的中小律师,他们给你提供更亲近更实惠的法律服务。因此,在选择合同纠纷律师时,要从律师专业能力、服务态度、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全面考虑,仔细挑选最合适的合同纠纷律师来为自己的利益保驾护航。合肥的王自律师就挺不错的,我之前就是找的他,很专业而且态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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