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

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三、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是关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订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4.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详细解释: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提出辞职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某些情况下,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劳动者可能因为解雇而面临就业困难。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除非用人单位提出以更好的待遇续签合同而劳动者拒绝,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合同终止后的生活权益。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即用人单位基于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减少员工数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列举的情形外,法律、法规可能还规定其他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这些情形也应当被考虑在内。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 (四)

贡献者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同时设定了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机制。

2. 该法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覆盖了劳动合同的管理环节,确保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包含特定内容,如工作职责、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

3. 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

4. 用人单位还需按时支付工资,禁止拖欠或延迟支付。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不得损害劳动者利益。

5. 劳动合同的解除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外,还规定了特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如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的情况。

6. 此外,法律明确了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方式,如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以及劳动者如何向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等。

7.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和指导。

9.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熟悉并遵守该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共同促进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全文 (五)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全文 一、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详细解释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或支付的报酬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如果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如果劳动合同因某些原因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有权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6. 其他法定情形:除了上述列举的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当这些情形发生时,劳动者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得到公平、公正的履行。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维格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