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通常为建设单位,承包人需具备相应资质。承揽合同:对主体限制较小,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标的:

建设工程合同:标的多为大型项目,通常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承揽合同:标的较小,多为具体的加工、制作等任务。

合同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法律效力。承揽合同:多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灵活性较高。

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第三人需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揽合同:均由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责任,与第三人无关。

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条款在合同中变动性较大,因工程变更等因素可能导致费用调整。承揽合同:计价条款较为固定,通常一次性确定,变动性较小。

合同解除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需具备双方约定或法定条件,较为严格。承揽合同: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相对灵活。

违约救济方式:建设工程合同: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承揽合同:定作人仅能要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救济方式相对有限。

刚刚最高院发布最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废止《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一、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废止《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一、二》,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解释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与有效条件,以及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解释内容包括对合同无效情形的界定、合同变更与补救措施、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分配、工程价款结算与争议解决等关键问题。其中,明确了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如承包人无资质、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等。对于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合同,亦认定为无效。此外,解释还对合同变更与补救、工程质量问题与责任承担、工程价款结算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不能追加发包人为被告 (三)

贡献者回答可以的,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一)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以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予准许。(二)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人。发包人起诉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的,可以追加被挂靠单位或挂靠施工人为共同被告。(三)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和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四)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转包的,属于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合同一经转让(转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关系,受让人(实际施工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诉索要工程款,应当直接起诉发包人与此相对应,发包人因工程质量问题应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五)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六)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

贡献者回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一种。但关于“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通常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执行或违约等行为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不过,从严格的法律分类角度来看,并不能直接列举出哪些具体情形“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但可以根据常见的争议点来理解其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工程质量纠纷:涉及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

工程进度纠纷:关于工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延误的责任归属等问题。

工程价款纠纷:包括工程款的支付、结算、调整以及是否存在拖欠等问题。

工程变更纠纷: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的合同内容变更及相应费用的争议。

违约责任纠纷: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如擅自停工、解除合同等,所产生的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

合同解除纠纷: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后的善后处理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几点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点,但具体的纠纷案例可能涉及更加复杂和多样的情况。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依据具体的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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