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聘用合同 (一)

答个人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方之间就特定岗位、聘用期限、聘用条件等事宜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以下是个人聘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受聘岗位:明确受聘方在聘用单位担任的具体岗位,例如湘A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押运员。
聘用时间:具体约定聘用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确保双方对聘用期限有清晰的认识。
聘用条件:
乙方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身体健康,能承担押运载货车辆相适应的劳动强度。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乙方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工作时间:乙方需知晓押运员岗位的工作时间特性,当有押运任务时应服从甲方安排,及时跟车押运。同时,乙方需对运输全程进行监管,确保行车安全,如工作时间安排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乙方有权拒绝并举报。
劳动报酬:明确乙方的月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出车补助,以及工资的发放日期。
社会保险: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应缴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劳动保护:甲方依据劳动法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劳动保护用品。
其他福利:甲方依法向乙方提供相应福利待遇。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未明确的事项,依法处理。
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确保双方都有合同文本的备份。
个人聘用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双方在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聘用合同主要区别 (二)
答聘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与狭义劳动合同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而狭义劳动合同则针对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聘用合同来实现其非生产经营活动,劳动成果多为精神和知识产品,强调社会效益;而企业则以营利为目的,生产活动更直接。
其次,政府干预程度不同。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经费管理和工资制度等方面仍受国家宏观调控。例如,编制由国家核拨,经费管理多样,工资标准由国家规定,且事业单位的工资刚性强于企业,反映了公益性和渐进性改革的特点。 此外,管理监督部门也有所区别。事业单位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分别指导监督,这种体制虽然有助于分工协作,但也需要各部门在政策协调和执行上保持一致,以维护社会稳定。
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如其聘用程序、合同解除条件等,与企业劳动合同有显著差异。聘用合同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从行政管理向契约管理转变的体现,有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对国际人才竞争挑战。然而,现行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处于改革过渡阶段,需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同行业的特点。
扩展资料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三)
答1、法律依据不同。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4、试用期期限不同。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一、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分处分另一方。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事业单位的规定中没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没有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外,还有分不同类型,则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学校归教育部门管理,医院归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虽然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但是,我认为,此条争议较大,在未对此条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对事业单位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扩大性的解释。
二、我国的用人单位的类型
(1)在中国境内的依法棱准登记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种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混合型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请帮手,带学徒。
(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如学校、医院、出版社等。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由于劳动者进行劳动只能由劳动者亲自进行,因此要求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必须满足该行业的特殊要求,如患有传染病的人不能从事餐饮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应当包括劳动者必须具备的行为自由。因为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还需要具有行为自由,才能以自己的行为去参加劳动。
合同制和聘用制的区别 (四)
答合同制和聘用制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的主体不同:
(1)合同制的单位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劳动合同与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聘用制的单位仅指事业单位,不包括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2、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同:
(1)合同制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社会保险条款;
(2)聘用制的聘用合同以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及职责、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为必备条款。同时,还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的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3、合同的期限不同:
(1)合同制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对合同的最短期限为多长则无限定;
(2)聘用制的聘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其中短期为3年以下。中长期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订立期限至退休合同的条件不同:
(1)合同制的劳动合同称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2)聘用制的聘用合同称为“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2、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3、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4、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5、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6、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7、订立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什么是聘用合同 (五)
答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例如,企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维格律网希望个人聘用合同,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