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院立案后不能移送管辖吗”这一法律议题时,一个常被提及的前提是由最先立案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这似乎暗示了一种管辖权的初步确定原则,即在案件最初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立案后,后续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在移送法院时,应当遵循这一初步的管辖设定。然而,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因为法律的严谨性要求,即便案件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时,仍须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移送管辖民事诉讼中对移送管辖的规定 (一)

移送管辖民事诉讼中对移送管辖的规定

优质回答在民事诉讼中,对移送管辖的规定如下:

移送管辖的定义:当案件不属于当前受理的法院管辖范围时,该法院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这一过程即为移送管辖。

移送后的受理义务:一旦案件被合法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该法院有义务受理该案件,并进行后续的审判工作。

非再次移送原则:如果接收案件的法院在审查后发现该案件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该法院不得自行再次移送案件,而应向上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以确保案件的合法、公正处理。

重点内容:移送管辖是民事诉讼中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审理的重要机制,它要求法院在发现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遵守非再次移送的原则,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管辖权移送和移送管辖区别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5、作用不同。6、发生原因不同。

一、管辖权移送和移送管辖区别是什么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诉讼管辖分为了很多种情况,有时候同一起案件中,可能需要适用多个管辖,然后最终才能确定应该由哪个法院来对案件进行管辖审判。其中的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移动,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二者就是一个意思,不过说法不一样。但其实经过我们的分析,发现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移送其实有六个地方是不同的,主要包括前提不同、对象不同、级别不同、作用不同、发生原因不同、法院不同。

法院立案后不能移送管辖吗 (三)

优质回答法院在立案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话是可以移送管辖的,法院移送管辖的条件是,受理以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那么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接受移送的法院不能再随便把案件进行移送了,如果真的没有管辖权,就只能指定管辖了。

一、法院立案后不能移送管辖吗

法院立案后可以移送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立案后法院发现案件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驳回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民事法院立案的条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又移送管辖的,相对比较少见,因为大多数的情况下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的话就不会受理,法院立案的条件本来就是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针对法院移送管辖的决定,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由最先立案的公安机关管辖,在移送法院时是否应该按照公安机关管辖确定 (四)

优质回答由最先立案的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在移送法院时并不完全按照公安机关的管辖确定。

分析说明:

立案与管辖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立案是诉讼程序的开始,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当几个同级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某一案件时,原则上由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这主要是出于诉讼经济、效率以及避免管辖冲突的理念。

移送管辖的情况:然而,在案件移送法院时,管辖的确定并非完全依赖于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若公安机关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立即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这意味着,在移送管辖的过程中,案件的管辖权可能会发生变化。

法院的审查与管辖: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若需要移送法院进行审判,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若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其管辖,可能会进行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的操作。

结论补充说明:

因此,虽然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在案件移送法院时,管辖的确定还需考虑法院的审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确保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维格律网关于移送管辖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