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还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依法惩治这类犯罪活动,中国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或建立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行为。这些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 (一)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依法惩治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此类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
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二、关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一)设置赌博机10台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六倍的;
(二)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的;
(三)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可同时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
在两个地点设置赌博机,赌博机的数量、违法所得、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均合并计算。
三、关于共犯的认定
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法律规定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关于赌博罪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
(二)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
(三)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2021司法解释 (三)
答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机动车驾驶员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
(二)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
(三)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四)
答开设赌场罪的性质比赌博罪更加严重,它严重的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内涵和核心要义,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那么,刑法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绵阳市云溪法律事务所勾宗珍律师解析。
刑法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1995-11-06)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案件应如何定罪的电话 答复对于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以赌博罪论处。
开设赌场罪追诉标准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的;
(二)组织三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的;
(三)组织三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勾宗珍律师补充: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司法解释的对象是相关的法律条文,司法不能不可能对所有的条文做出解释,只是对难以理解有巨大分歧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开设赌场司法解释 (五)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的;
(二)组织3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的;
(三)组织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6、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具、资金、设定赌博的各种方式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统称“开设赌场”的行为。该行为还包括利用网络的快速发展开设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网络赌博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当然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营利目的作为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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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刑法》中是如何定义开设赌场罪的法师兄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维格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