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是人们尤为关注的问题,因此,对于从事食品流通业务的商家来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那么,流通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究竟要如何办理呢?首先,商家需要准备好一系列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接着,按照相关流程递交申请,并经过受理、审核和核准等环节,最终才能获得这张重要的许可证。

流通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

流通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前,首先需要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应以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请单位食堂时,需以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需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申请。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如果经营者计划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应在主体业态后注明。

食品经营项目的分类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具体品种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包括:具备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距离;配备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具备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通风等条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需向所在地县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材料。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还需提交设备合格证明、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及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需如实提交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盖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则予以受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受理申请时,应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时,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里办延续 需要带什么材料捏 (二)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延续换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根据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废止。

食品流通许可证能不能委托别人代办? (三)

可以。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四)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遵循《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九条。在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将当场予以登记;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需补正。如需核实材料实质内容,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若不符合条件,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登记机关应在10日内发放营业执照。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满足《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需具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或设施,确保食品加工环境整洁,远离有毒有害场所。同时,需配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还应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此外,还需合理布局设备和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经营设备与工具清单、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果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已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由企业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或个体工商户申请,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需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补充完善。在提交申请材料前,申请人应仔细核对,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祝您早日成功办理!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维格律网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